東北網1月29日訊 記者從省政府昨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今年元月省政府出臺的1號文件———《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大了對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財稅支持力度。根據《意見》,微利中小企業將可享受包括『所得額減半計稅』等一系列減免緩稅收優惠政策。
據省工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減免緩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意見》明確給予技術創新企業稅收扶持,即在一個納稅年度,對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意見》還明確了給予企業節能措施稅收支持。對企業購置並實際利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對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料,生產國家非限制、禁止並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准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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