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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規定:開飯店不裝防污設施最高罰兩萬元
2010-01-29 14:53:14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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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記者在28日哈爾濱市環保局召開的新聞溝通會上獲悉,《哈爾濱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辦法》將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辦法》,在哈爾濱市開辦餐飲經營場所必須辦理環評審批手續,並安裝污染防治設施,如有違反行為,最高罰款2萬元。

  據介紹,目前哈爾濱市有餐飲經營場所12000多家,只有2000多家辦理了環評審批手續。為防治餐飲業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哈市制定了《哈爾濱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辦法》,《辦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業經營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開工前按照規定報批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利用現有房屋改建、擴建或者裝修成餐飲經營項目的,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報批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同時規定,餐飲業經營場所應當安裝油煙淨化裝置和油水分離專用裝置;餐飲業經營場所排放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標准,餐飲業經營場所安裝使用食品加工設備以及空調器、冷卻塔、鼓風機、引風機等設施的,應當采取降噪、減振等措施。

  為防止餐飲廢油脂處理污染環境,以及經過處理後再次用於食品加工危害市民身體健康,《辦法》規定,從事廢油脂處理的單位應當向市環保部門備案;市環保部門應當將符合規定的廢油脂處理單位列入廢油脂處理單位名錄,並向社會公布。廢油脂處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廢油脂進行處理,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轉讓或者出售未經處理的廢油脂。餐飲業經營者應當與符合規定的廢油脂處理單位簽訂廢油脂回收處理協議,並將廢油脂回收處理協議報環保部門備案。

  《辦法》同時提出,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由環保部門責令整改,並將給予相應處罰,最高罰款可達2萬元。

責任編輯:於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