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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郵政儲蓄收費短信服務強行捆綁
2010-02-03 08:51:44 來源:東北網-鶴城晚報  作者:許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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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齊齊哈爾2月3日訊 『10年1月24日21:39,您尾號389賬戶存入工資896.24元,餘額901.58元。』1月24日,楊先生在收到中國郵政發來的短信時,心裡頓時發堵。 『我根本不需要什麼短信提醒,郵政儲蓄為何強制用戶訂閱短信服務。』楊先生認為每年30元的短信服務費交得『不明不白』。更讓楊先生氣憤的是在第二次辦折時,他已聲明不辦短信業務,可還是被銀行『套』了進去。富拉爾基區乙區郵政儲蓄所,增添的『新業務』——短信服務,用於儲戶賬戶資金變更提醒,讓不少儲戶認為是強制消費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郵政儲蓄發來的賬戶資金變更通知。

  儲蓄網點:服務態度差強人意 短信業務捆綁推銷

  2009年8月20日,楊先生來到富拉爾基區乙區郵政儲蓄所,為母親領取退休工資。『給你辦個短信通知業務,提醒你賬戶資金變動。』在取款過程中,儲蓄網點的工作人員向楊先生遞來一張《郵政儲蓄短信服務申請書》。楊先生稱,他拒絕後,服務人員的態度差強人意,當面撕了那張單子。後來,又拿來一張紙讓楊先簽字並留下手機號碼。『我以為是取款回執單,想都沒想就簽了。』事後,自已在第二個月第一次收到郵政儲蓄發來的賬戶資金短信通知。隨後,他急忙找出了當天簽的單子,戴400多度花鏡的楊先生,纔知道自己簽的還是那張『收費』單子。他母親的賬戶,也在取款後被扣了10元錢,名目為:『短扣』。

  2009年6月17日,楊先生准備將平時攢下的3400元,存入銀行。由於離家近,他又一次來到富拉爾基區乙區郵政儲蓄所。有了第一次的『教訓』後,楊先生這次辦折前『先發制人』。『我不辦理任何通知短信業務。』楊先生在把錢遞入櫃臺時,就表明了自己的態度。『給錢、簽字、拿折。』順利辦完後,楊先生松了一口氣,以為這次『跳』過了『短信收費』的『柵欄』。令他沒想到的是在2009年11月11日,他到銀行存錢時,驚愕的看到儲蓄折上新打出的一行字:日期:20090717,摘要:匯總壓,支出:30元。

  根據楊先生的指引,2月2日,記者來到這家儲蓄網點一探究竟。『我要辦個儲蓄折。』記者隨手將身份證復印件同300元錢遞給一位30多歲的女工作人員。『給你辦了個賬戶資金更改通知的短信業務。』工作人員在記者拿到存折後介紹說。『為什麼沒有提前告知,並征求我的意見?』記者詢問後,這名工作人員說:』我們這都是這麼辦的。辦了這麼多,還頭一回碰到你這樣的。第一個月免費試用,以後不願意用你就取消。』『那我現在就取消了吧。』在記者表示家遠,不想來回折騰時,這名工作人員臉色一沈,不奈煩地說:剛開的折,取消不了。要取消,等一個星期以後吧。記者再一看這名工作人員,胸前沒有佩戴認何胸卡或工號牌。

  『一些退休人員都到這裡開工資,他們大多年歲已高,行動多少有些不便。更不知道應該什麼時候取消這種短信業務。』楊先生表示,像自己母親這個年齡的人,往往就是白白的花了冤枉錢。『就算要取消,也要去銀行網點,天冷路滑的,給他們帶來許多不便。』

  郵政客服:開通短信應遵循儲戶意願

  記者撥打黑龍江省郵政客戶服務電話『11185』,一名服務號為7022的客服代表告訴記者:『儲蓄網點應遵循儲戶的意願,辦理短信通知業務。儲戶在辦理短信業務後,可享受一個月的免費試用期,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隨時取消業務。』這位客服代表表示:開通短信服務是自由選擇的,儲蓄點工作人員應先征求儲戶的同意,方可辦理,不能將短信業務與儲蓄業務捆綁強制推銷。富拉爾基區乙區郵政儲蓄所的做法欠妥,不符合正常流程,屬強制推銷現象。記者問詢工作人員上崗時,是否需佩戴胸卡或工號牌?這位客服代表肯定的回答:需要。

  律師:侵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針對該郵政儲蓄點強制開通短信服務的做法,黑龍江四方律師事務所陳紅權律師表示,該郵政儲蓄點的行為明顯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法規,違反公平交易權,屬於強制消費,欺負消費者處於弱勢地位。『很多消費者在免費期滿後可能會忘記取消服務。』陳律師建議,一個月的免費試用期後,郵政應自動停止短信服務,如果有客戶需要短信服務再個人申請開通,『這纔是客戶至上,合法的推銷』。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