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3日訊 道路交通涉及千家萬戶,事關國計民生。2009年,市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交委會』)攻堅克難,使哈爾濱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取得年底初見成效的工作目標。今年,市交委會從哈爾濱市實際和各部門職能出發,制定出臺《哈爾濱市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三年規劃》,明確哈爾濱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三年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進一步明晰任務、時限和責任,全力創造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
交通工程建設4座跨江橋飛架南北
【總體目標】
利用三年時間,加快推進老城區路橋基礎設施改造建設,實施打通拓寬斷頭路、卡脖路24條,基礎結構性昇級改造道路384條,鐵路道口『平改立』15處,新建人行過街天橋39座,完成三環路江南段建設和省政府、火車站兩個區域交通綜合改造,建設4座跨江橋梁,實施地鐵一期工程建設,全面推昇城市交通通行能力。
【具體目標】
———打通斷頭路、卡脖路24條,加快完善城市路網體系、充分發揮路網整體交通功能。其中2010年計劃完成10條,2011年完成9條,2012年完成5條。
———三環路江南段建設,構築城市外圍道路骨架,拉動城市擴張發展。其中,2010年適時啟動江南段征地拆遷和機場路立交橋、學府路立交橋、群力高架橋建設;2012年爭取江南段全線貫通。
———省政府區域交通綜合改造,解決城區重要節點交通擁堵的問題,增強區域交通疏解功能,對民生路、香濱路、六順街等17條街路實施改造。
———火車站區域交通綜合改造。實施南廣場交通改造、北廣場建設及周邊路網改造工程,優化火車站地區交通環境、提昇城市窗口部位形象。
———完成道路結構性昇級改造工程384條,全面提高城市路網通行能力和承載能力。其中,2010年計劃完成126條,2011年計劃完成156條。
———鐵路道口平改立15處,打通道路交通節點,提高城市路網的通行能力。實施15條下穿及上跨鐵路線工程。其中,2010年計劃實施鐵路街、長江路、香濱路等平改立工程。
———新建人行天橋39座,改善行人過街條件。其中,2010年完成24座。
———2010年繼續實施地鐵工程建設,初步構建城市交通組織立體格局,2012年地鐵一號線一期工程竣工。
———實施跨江橋建設,提高跨江交通能力,促進兩岸經濟發展。其中,2009年已完成建設跨江浮橋1座;2009年松浦大橋完成投資4億元,預計2010年竣工;2010年三環西江橋全面開工建設;2013年爭取濱北公鐵兩用橋竣工。
路面秩序整治創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街』
【總體目標】
2010年、2011年市區主乾街路機動車守法率分別達到95%和97%,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管控,秩序亂點、交通堵點、事故黑點、停車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緩解,交通事故各項指標穩中有降,道路交通環境明顯改善。
【具體目標】
———整治酒後駕駛、闖紅燈、超載、超速、超員、越線壓線、強超強會、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行為。道裡區、南崗區主乾街路機動車守法率達到95%以上;二環以內主乾街路機動車守法率達到97%;市區建成區主乾街路機動車守法率達到97%。
———整治摩托車、港田車、公交車、出租車、大貨車、殘土車、接送學生車、長途客車、危險品運輸車等交通違法高發車種。達到摩托車、港田車闖紅燈、無牌無證、限行區域內通行、超員乘人、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博物館轉盤、火車站前、曼哈頓商廈、遠大周邊摩托車非法聚集停放的現象基本消除;出租車爭道搶行、違法停放、逆向行駛、故意遮擋號牌,公交車不按規定停靠、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發生故障不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等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大貨車限行時間通行、超載,殘土車闖紅燈、不按規定懸掛號牌、遮擋挪用號牌、撒落殘土等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查處;長途客運車超員、不按線路經營、私設站點、中途撿客,接送學生車超員,危化物品運輸車不按規定行駛及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畜力車得到進一步規范。其中,以道裡區、南崗區主乾街路為主,向二環以內主乾街路延伸,達到限行區域內摩托車交通違法發生率控制在20%,二環以內無畜力車;以二環以內主乾街路為主,向全市主乾街路延伸,達到限行區域內摩托車交通違法發生率控制在5%,市區范圍內無畜力車。
———整治非機動車不按信號通行、與機動車爭道搶行,行人闖紅燈、不走斑馬線、隨意鑽跨護欄等違法行為,非機動車、行人交通秩序明顯改善。
———完善、擴大單向交通區域,實現大交通格局。完成道裡、南崗、道外3個中心區;在進一步完善3個中心區單向交通規劃的基礎之上,對中心商業區周邊區域進行合理組織規劃,全面推廣單向交通組織規劃。
———創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街』。各區分別創建一條『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街』,先期在道裡區、南崗區分別創建;對市區范圍內主乾街路參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街』模式進行管理。
———整治違法停車等影響車輛及行人通行的靜態秩序,主乾道違法停車率低於4輛/5公裡,人行道停車得到有效查處。以道裡、南崗主乾街路為重點,向二環內主乾街路延伸;以二環區域內主乾街道為主,向市區主乾街路延伸。
———整治佔用機動車道或路口賣報、行乞、兜售物品、發放小廣告等影響交通安全的不文明行為,2011年底前上述不文明行為基本消除。重點清理道裡區、南崗區、道外區主次乾道;重點清理二環以內主次乾道;重點清理市區范圍內主次乾道。
———2011年底前,擴招交通協管員直至達到全市5000名。
———2011年底前完成市區內營運大貨車、殘土車GPS系統、行駛記錄儀、限速剎車片等設施安裝。
佔道整治市場攤區撤出車道
———5月底前整治103條主要街路,無商販集聚佔道經營;對全市市場攤區進行重新認定,市場攤區總量由124個壓縮到120個;取締38處自發馬路市場和流動商販聚集點位,13個佔用機動車道的市場攤區遷移完畢。
———2011年年底前全市市場攤區佔道秩序全面達標;快速路、主乾路兩側無馬路修車、馬路洗車、馬路加工、馬路空車配貨。
———采取疏堵結合措施,確保快速路、主乾路、次乾路無違法設置的佔道大排檔,2010年年底前見成效,2011年年底前全面實現目標。
———建立交通信號和交通視距檔案,隨時加以補充,將其點位確定為牌匾廣告禁設區域。
客貨運輸及非法營運整治 今年5000臺出租車安裝GPS
【總體目標】
交通基礎設施面貌顯著改觀,交通市場秩序和運營秩序顯著好轉,『黑車』衝擊客運市場等非法經營活動得到有效遏制。交通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交通運營秩序趨於規范,交通行業服務水平顯著提高。從業人員文明程度整體提高。
【具體目標】
———對8個公交調度室和524座長廊、國標主牌306塊、子牌246塊進行一次集中油飾和整修。
———改善乘車條件、環境,更新、新增車輛。2010年預計更新、新增200臺車輛,2011年預計更新、新增200臺車輛。
———調整延伸公交線路。2010年計劃調整3條線路,2011年計劃調整3條線路。
———對全市出租汽車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2010年安裝5000臺,2011年安裝7000臺),增加電話叫車服務。
———改善群眾出行環境,加大客運車輛更新改造工作力度,以每年250臺的速度,對原有客運車輛進行更新;每年更新100臺接送學生車輛。
———提昇客運行業服務能力,以每年1000客座位的速度增加運力投放。
———配合鐵路街改造工程,改善火車站地區交通環境,將原鐵路街安發橋客運站三分站及教化客運站、海城橋分站215臺車輛、205個班次全部調整遷出。
———強化客運行業安全監管,市區內881臺長途客車、789臺旅游客車、危貨運輸車輛全部安裝GPS監控系統。
宣傳教育推動宣傳『五進入』
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綜合整治道路交通環境總體要求,通過組織新聞報道、社會宣傳、主題教育等活動,推動交通安全知識『五進入』,使廣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識明顯提高,使廣大機動車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意識明顯提高,使城市交通環境明顯好轉。
———大力開展新聞宣傳,努力營造整治道路交通環境新氛圍。
———認真組織社會宣傳,積極提高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新途徑。
———紮實推進主題教育,著力構建部門聯動,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新態勢。
交通規劃鼓勵夜間配送運輸
———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推行夜間運輸制度。鼓勵大型商業企業夜間配送運輸,從時間上避開高峰,緩解道路交通壓力。
———繼續治理確定事故黑點,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增設交通基礎設施和交通智能設施,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繼續對挪作他用的停車場進行清理規范,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的單位,組織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調整和優化公交線路與站點,解決公交線網不均衡問題,為百姓出行提供方便條件。
———繼續規范佔道停車場的設置,確保道路暢通。
法制建設保障出臺停車場管理辦法
———出臺《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
———出臺《關於市區部分區域道路禁止摩托車通行的通告》。
———制定《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
———制定《哈爾濱市城市公共汽車電車輪渡船客運管理條例》。
———修訂《哈爾濱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效能督導專人接聽投訴電話
———按照《哈爾濱市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委員會績效考評辦法》的規定,對市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委員會各職能組、各區交委會及相關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績效考評。
———安排專人接聽和受理電話投訴舉報。
———采取擬辦、立項、交辦、催辦等步驟,對市交委會領導批示件和需上報的重要事項進行督辦;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每季度組織相關人員開展一次明察暗訪。
———監督檢查各單位的工作落實情況,及時下達《監察通知書》或《監察建議書》,責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