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1月1日後,哈市供水價格每噸上調了0.6元,引起市民廣泛關注。為方便市民諮詢相關問題,本報與哈市供排水集團聯合推出了水費諮詢投訴熱線,在熱線開通當日共接到投訴和諮詢電話189個,其中數據未采集如何收費、總表和分表兩套水表如何計費,以及低保戶如何享受待遇等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話題。
未抄表用戶 按日折算水價
在市民來電中,數據未采集該如何收費所佔的比重最大,道外區南棵綠蔭小區、紅光新區,香坊區四史街85號等居民都反映,抄表員至今未到家,擔心會被多收費。
對此,哈市供排水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因工作量非常大,還有十餘萬戶數據沒有采集到,其中一半以上是工作人員已經到家,但用戶家裡無人。對於及時采集到數據的用戶,供排水集團將按照上次和本次采集的時間期間產生的用水量,按照間隔天數按日計算用水量,今年1月1日以後的用水量將按照水價上調後的標准收費。
雙表計費2004年為分界線
道外、南崗等一些城區居民反映,所住居民樓有兩套水表:一套是總表,是供水公司裝的;一套是分戶水表,是開發商在建房時裝的。這兩套表都在運行,由於一些老樓管線老化導致水損失嚴重,致使總表和分戶表數據總難一致,而供水公司只認總表。
記者從哈市供排水集團了解到,1995年的《哈爾濱市城市供水條例》規定,城市供水實行按進戶總水表計量和水價標准收費,2004年修改的該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城市供水應當按最終用戶水表計量和收費。分戶表的認可要以2004年為分界線:2004年後開發建設的住宅均按照開發商安裝的水表進行計量,2004年前開發建設的住宅應按總表收費。目前,哈市分戶水表已經推廣了八成以上,供水企業將有計劃地對2004年以前建設的住宅樓的居民家推行分戶水表。
享受低價水
住所應與低保證住址一致
南崗區一低保戶來電反映,夫妻兩人都是殘疾人,原本是獨立生活,後因生活窘迫和親戚生活在一起,希望在水價上調後,自己也能享受到相應的低保待遇。低保戶劉某諮詢,自己沒有固定住房,目前借親戚房子住,水費也要自己承擔,是否可以享受相應的低保政策?
對此,哈市供排水集團宣傳部長呂國振表示,政府給予低保戶優惠政策,低保戶就有權利享受1.3元/噸的水價,只要向供水公司提供相關證明就可以。但要有一個前提,就是低保戶必須與發證機關同一區域的供水公司聯系,也就是說低保證上的住址要和享受低價水的地址相同纔可以。如果住在親戚或是朋友家中,那麼交水費的就應該是房子的主人而不是低保戶,所以據此享受低價水是不合適的。
預交水費按新標准收費
景陽街居民王女士反映,自己在去年12月20日時預交了100元水費。她認為自己在調價前先付了款,屬於預先購水,只是預存在供水公司,在水價上調後,這100元購得的水應該是1.8元/噸的水。
哈市供排水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調價前先交的預付款為用戶的預存資金。工作人員采集數據後發生的用水量按新標准計費收取,新標准水費將從調整前市民預存水費餘額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