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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新農保普惠農村『花甲』人
2010-02-10 11:19:11 來源:東北網-齊齊哈爾日報  作者: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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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齊齊哈爾2月10日訊 國家要求,在2020年之前,新農保要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依安縣的農民要比其他後覆蓋的地方早享受待遇10年。同樣高興的還有其他縣(市、區)的農民,用他們的話說:『不為別的,就為了咱農民養老有了盼頭。』

  養老有了進一步保障

  過去,齊市農村也有社會養老保險。然而隨著農村家庭規模不斷縮小,農村老年人口不斷增加,大量中青年勞動力外出務工,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患病率、傷殘率上昇,自理能力下降,導致子女贍養壓力增大,家庭養老面臨挑戰。現行的五保戶和養老院制度,對農村集體經濟依賴性較強,隨著農村集體經濟全面萎縮,集體養老保障功能已經嚴重削弱。

  新農保政策的實行,就是為了探索出農村養老辦法,從而建立一套新的養老體系,逐步使60歲以上的農村老年人每年至少增加收入660元,可以進一步改善農村居民生活水平。

  為適應農村居民收入較低、差異大且不穩定的特點,我省出臺了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目前,設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每年可自主選擇一個檔次繳費,但最多不超過1000元。參保人應每年繳費一次,至60周歲止。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按月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農民參保政府補貼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由於新農保是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個人繳費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條件。除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經年滿60周歲的農村老年居民外,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由於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為其成員所共有,村集體有責任為本村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提供經濟支持。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特別是村集體經濟改制後的經濟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原則上補助每名參保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元,對每名參保人的累計補助不超過4萬元;超過標准的,由試點縣(市、區)匯總後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批。

  而新農保最大的優惠政策是政府對農村居民參保給予補貼。政府補貼分為兩部分:一是我省基礎養老金定為每人每月55元,全部由國家財政承擔,根據年度計劃按實際人數撥付。二是農村居民參保繳費時,地方財政為參保人按照年繳費100元補貼30元、200元補貼35元、300元補貼40元、400元補貼45元、500元補貼50元標准進行補貼,選擇500元以上檔次的,財政補貼不再提高。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應代其繳納部分或全部最低標准的養老保險費。

  基礎養老金適時調

  目前,齊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分為常規保險、義務兵保險、子女保險、婚齡保險、其他一次性保險等5類,以常規保險為主。參保農民享受養老金年齡男女均為60周歲。由於多方原因,實際上齊市的農保工作多年來一直處於停滯狀態,具體工作只能維持在到期發放環節。而在物價逐年提高的情況下,發放的養老保險金根本無法改善農民的待遇。

  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可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按月支付,我省定為每人每月55元。國家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水平。如果參保人死亡,無論是否開始領取養老金,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餘額,包括個人繳費、集體補助等資金,可以依法繼承;參保人出國定居,已取得外國國籍的,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餘額,包括個人繳費、集體補助等資金,可以依法繼承。但政府補貼的資金是從公共財政支出的,而且是用於參保農民個人養老保障的補貼,因此這部分餘額不能繼承,繼續用於其他長壽老年人的養老金支付。

  相關政策鏈接

  ●保險關系的轉移。新農保的參保人跨地區轉移,可將其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新的參保地。按新參保地有關標准核算,享受相應待遇。轉入地尚未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可將其保險關系暫存於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再轉移。●與老農保制度的銜接。新農保試點啟動時,原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繼續領取原個人賬戶養老金,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的參保人,應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開始享受政府補貼。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新農保個人賬戶,達到60周歲時,享受相應待遇。試點縣(市、區)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探索將老農保基金全部歸並到新農保基金管理的辦法,最終撤消老農保基金財政專戶,實現老農保制度向新農保制度的順利過渡。●與其他保險制度的銜接。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以及與被征地農村居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的配套銜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已參加農村計劃生育養老保險的,參加新農保享受相應待遇時,不影響其繼續享受原保險待遇。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