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3日訊 去年,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從嚴查處近百萬件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3161人因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部門依法行政拘留。違反禁令標志交通違法行為居首,約佔全部交通違法行為的三分之一。
交通違法呈現『三高兩強』
2009年,哈爾濱市交警部門查處的各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呈現出『三提高、兩增加』的特點,即查處件數達到93.8萬件,同比提高9.6%。其中,現場處罰達73.9萬件,同比提高30%,佔處罰總數的78.8%;拘留3161人,同比提高49.7%。處罰交通違法行為的種類由2008年的24種增加至2009年的28種,增加16.7%。
據了解,處罰工作中,超過200元以上、適用一般程序進行處罰的件數為7128件,同比上昇119.6%,其中嚴重超載、未按規定投保強制保險、醉酒駕車等大額處罰居多。通過電子交警抓拍處罰為19.9萬件,同比下降33.6%。
拘留醉駕者同比增加近1倍
2009年,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加強了交通事故情況和交通違法行為的研判工作,針對無證駕駛、醉酒駕車、駕駛證與准駕車型不符、交通事故逃逸等各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照『十個一律』措施采取上限處罰的原則,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全年拘留無證駕駛和駕駛證與准駕車型不符的違法者2737人,佔拘留總人數的86.3%;拘留醉酒駕車者386人,佔總人數的12.2%;拘留交通肇事逃逸者38人,佔拘留總人數的1.5%。其中,因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在2009年度進一步加大了對醉酒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醉酒駕車被行政拘留人數同比上昇了90.2%,增加近1倍。
違反禁令標志居違法行為之首
2009年,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取締的交通違法行為種類為28種,其中查處數量最多的10種違法行為分別為:違反禁令標志、隨意變更車道、違反規定停車、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機動車違反禁行時間、不服從交通警察現場指揮、客車違反規定載貨、違法掉頭和不按規定系安全帶。查處這10種交通違法行為數量佔查處全部交通違法行為總數的62.9%。其中,違反禁令標志交通違法行為最多,共計213141件,佔全部交通違法行為總數的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