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日前,哈爾濱市本年度供熱期職工熱費補貼發放形式確定,取消了單位報銷職工熱費制度,由各單位將應為職工承擔的熱費以補貼形式發放給職工個人,職工將直接向供熱單位繳納熱費。結束了以往由職工先繳納熱費,然後持供熱發票到單位報銷的歷史。按照哈爾濱市政府下發的《關於哈爾濱市職工熱費補貼有關事宜的通知》規定,熱費補貼將由單位在每年9月底前一次性發放給職工。
補貼款9月底前發放到位
按照哈爾濱市政府下發的《關於哈爾濱市職工熱費補貼有關事宜的通知》規定,熱費補貼范圍為在哈爾濱市區內(不含呼蘭區、阿城區)市、區屬各機關、企事業(含外資、民營等其他經濟形式的企業)單位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在職和離、退休(退職)人員,職工工資中已含熱費的除外。補貼方式取消了單位報銷職工熱費制度,由各單位將應為職工承擔的熱費以補貼形式發放給職工個人,由熱用戶直接向供熱單位繳納熱費。
按照要求,一般職工的補貼比例按90%確定,其餘10%由個人承擔,即熱費補貼額度=熱價標准(元/平方米)×規定住房使用面積×90%。根據《通知》,職工按本通知規定標准取得的熱費補貼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據悉,按照補貼發放時限規定,由職工所在單位在每年9月底前一次性發放到市民手中。
十年發放熱保補貼5億元
記者從哈市供熱辦了解到,為解決社會困難群體冬季采暖問題,哈市針對困難家庭制定了供熱保障補貼規定。
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供熱保障對象住房使用面積標准控制在45平方米以內,低於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的,熱保補貼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超出45平方米的熱費全部由個人承擔。供熱保障對象有2處以上住房的,僅對其本人在哈爾濱市區內居住的1處住房給予補貼。
據介紹,從1999年至2009年,哈市市區兩級財政共投入近5億元用於對供熱保障對象進行熱費補貼,使7.5萬餘戶困難家庭享受到了供熱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