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住宅樓竣工驗收一年多,9萬多元工資卻不給,建設單位反復推托。農民工到克東縣勞動局投訴,被告知屬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糾紛,不在其監察范圍內。本指望以用工單位已交納的工資保障金分懮,孰料監管部門卻將工資保障金退還。
討薪農民憤怒地質問
2008年末,克東縣『鴻福花園』3號住宅樓竣工驗收。然而,此時曾參與該樓建設的雙城市水泉鄉10多名農民工卻樂不起來,活兒乾完了,9萬多元工資至今要不回來。
用工單位躲債
雙城市水泉鄉大德村農民周廣福和妻子、兒子,2008年6月至10月間在鴻福花園3號樓刮大白,一家人2萬多元工資現在也沒拿到手。同村的盧炳義在同一工地乾了4個月刮大白,『包工頭』王艷至今拖欠他9800元工資。
據『包工頭』王艷介紹,2008年夏,鴻福花園項目建築商江蘇蘇中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中集團)指派職工沈林負責3號住宅樓刮大白工程,沈林讓王艷找來10多名農民乾活。王艷與沈林口頭協議:由王艷包工包料,並對沈林負責。王艷說,3號樓工程竣工驗收時,她只從工程項目部領到部分料錢,欠人工費9.5萬元。為此沈林給王艷出具一張白條,還按了指印。
隨後,記者電話采訪了蘇中集團鴻福花園項目部經理陳國強。陳國強說,蘇中集團將3號樓刮大白工程交由本公司員工沈林承包,2008年末沈林因債務問題失蹤。由於那幾個農民工的結賬單在沈林那裡,到底他付了多少,欠了多少,只有蘇中集團、沈林、王艷三方對賬纔能搞清楚。因此在找到沈林前,蘇中集團不能支付這筆費用。
勞動監管部門推托
到用工單位討薪無果,2008年11月末,10多位農民工派代表和王艷一起去克東縣勞動局反映拖欠工資問題。克東縣勞動局認為,蘇中集團與10多名農民工之間是勞務合同糾紛,而不是勞動合同糾紛,不在其監察范圍內。為此,記者采訪了克東縣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張久餘。張久餘說,王艷是『包工頭』,與用工方是勞務合同關系,不是勞動合同關系。勞務關系是民事合同關系,不在勞動監察范圍內。據他講,當時3號樓工程的建設單位確實向克東縣勞動局交納了工資保障金。工程竣工後,盡管王艷及農民工沒有領到工資,但是克東縣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經審查確認是勞務合同糾紛,而不是勞動合同糾紛,就把工資保障金退還了用工單位。
『保障金』不保工資
2004年8月,我省率先在全國出臺了《黑龍江省農民工工資保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確定了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用工備案、應付工資憑證等項制度。2008年3月2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乾意見》中指出,所有用人單位招錄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並履行勞動合同,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系。《建築法》和《合同法》均規定了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蘇中集團員工沈林,將粉刷3號樓內外牆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個人,即『包工頭』王艷,違反了以上兩部法律規定。根據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黑龍江朗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玲玲認為,此事件中,農民工與建築公司已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而不是勞務合同關系。農民工應先以建築公司為被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若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一欠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