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6日訊 個人房屋出租要繳稅,涉及千家萬戶。日前,《哈爾濱市個人房屋租賃稅收征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發布,上萬名市民上網瀏覽,對征求意見稿提出20多條修改意見。『起征點應分級設置』『租與借怎樣區分對待?』有市民給編輯部打來電話,希望出臺的法規能真正貼近百姓。
不同位置起征點應分級
《辦法》中規定,應納稅額=租金收入×綜合征收率。對此,市民鄭先生認為,《辦法》中還應補充規定,不同地點的租金起征點應分級,一些處於繁華地點的住宅起征點應設置高些,較偏遠的地段起征點應相對低一些,只有這樣纔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署名『擁護』的市民留言,下列情況應考慮減免稅收比例:低收入家庭,為改善經濟條件,將自己處於市中心繁華地帶的住所出租,另在偏遠地帶用較低價格租房居住的;一些沒能力購買新房的退休老人為改善自己的居住條件,將自己唯一的住房出租,另在他處租住條件好的住房的;收入較低的年輕人,將老輩留下的位於繁華地帶的住房出租,在單位附近租房以解決上班、上學等路程遠困難的。
『無償轉借』該怎樣界定
《辦法》中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個人房屋租賃:(一)個人以房屋所有權投資入股不承擔經營風險,並取得經濟利益的;(二)個人以聯營、承包或者其他名義提供房屋使用權,並取得經濟利益的;(三)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行為。
市民劉女士說,自己的妹妹無力購買住房,一直借住她的一處住宅。如果《辦法》開始實施,那麼像她這種無償轉借與出租該如何界定?希望有關部門能在最後定稿時,將上述問題考慮在內。
據有關部門介紹,目前昆明、杭州、北京、江西等多個省市都出臺了個人租房稅的管理規定和辦法,他們將充分考慮市民的建議和先進做法,爭取在《辦法》出臺時,能更加貼近哈爾濱市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