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3月11日訊 鶴城晚報3月9日刊登了新特藥藥店多次拒開發票報道,見報後在許多讀者中引起強烈反響,同時得到鐵鋒區國稅局的高度重視。
昨天上午,鐵鋒區國稅局陳常文局長召開專題局務會,並指派稅務執法人員到新特藥大藥房進行調查核實。對違反發票管理的新特藥大藥房作出相應處理:責成該單位嚴格執行零售藥店銷售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按規定及時為消費者開具發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開發票,要求該單位加強藥店零售人員的業務培訓。同時,對以往未取得發票的消費者需要補開發票的,藥店必須無條件補開。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新特藥大藥房拒開發票的行為罰款1000元。
鐵鋒區國稅局執法人員表示,不論刷卡、現金支付,只是支付方式不同,無論哪種支付方式,藥店均應提供發票。藥店不能現場給消費者出具購藥發票是違規行為,涉嫌偷稅。而索要發票得另外加錢,更是一種變相把稅轉移給消費者的違法行為。鐵鋒區國稅局相關部門負責人提醒市民,如果遇到商家拒絕出具發票的行為,可向稅務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66 。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