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3日訊 8日,哈爾濱某媒體刊發《『熱補』三大問權威集中答》一文,引起哈爾濱市職工廣泛關注,紛紛詢問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熱補』問題,記者連線市供熱辦和南崗區供熱辦,工作人員再次答疑解惑。
1、我是機關單位的離休乾部,離休時職級是正處級。近日單位制定『熱補』細則,執行市裡的住房核准面積,按職級『熱補』卻少給離休乾部5平方米的費用。單位解釋,離休乾部與現職乾部待遇不一,請問合理嗎?
解答:機關單位離休乾部與現職乾部應享同等待遇,遭遇不公的離休乾部可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調整『熱補』細則。
2、父母與兒子工作單位不同,戶口在一起。去年兒子買了一套住房,申請『熱補』。兒子單位解釋,戶籍與父母在一起的職工,要遷出戶口,否則不予『熱補』,這樣合理嗎?
解答:如果單位根據『熱補』制定了相應細則,按戶進行『熱補』,讓與父母同戶籍的子女遷出戶籍,這樣做是合理的。
3、我曾是國企職工,一直未報熱費。現已辦理失業的相關手續,咋享受『熱補』?
解答:已辦理失業,應按失業人員報銷熱費的規定報銷熱費,不享受此次『熱補』政策。
4、我是南崗區某街道辦事處退休女職工,是房屋產權人,家庭成員職級最高者。單位說,『熱補』只給男職工,不給女職工,是否合理?
解答:此次『熱補』政策以戶為單位,按家庭成員職級、職稱高低進行『熱補』,不分男女職工。
5、我是破產企業職工,愛人已去世,房屋產權證仍是愛人名字,我沒能力改產權證,是否能『熱補』?
解答:原單位不存在的、破產企業職工應執行原有的熱費保障補貼政策,跟改不改產權證沒有關系,不享受此次『熱補』政策。
6、家庭成員都是買斷工齡的職工,咋享受『熱補』?
解答:買斷工齡的職工應追溯到當年買斷時,單位如何制定的政策,一次性買斷補貼款中包含熱費的,就不再享受『熱補』;買斷時沒有明確包含熱費的,屬於『七種人』范疇的,按原熱費保障補貼政策報銷熱費,不享受此次『熱補』。
7、如果按職級、職稱進行『熱補』,是否同一級別補貼同樣的熱費,不再查看實際住房面積?
解答:『熱補』同樣級別補貼同樣熱費,不再考慮實際住房面積,每年9月份開始『熱補』。
8、父母和子女在同一事業單位,父母一處住房,兒子一處住房,戶口不在一起。單位解釋,給子女『熱補』則不給貨幣分房的補貼,請問是否合理?
解答:單位制定『熱補』細則,按戶進行『熱補』,與父母同一單位的子女,戶籍獨立則應享有『熱補』。『熱補』與貨幣分房補貼是兩回事兒。
9、夫妻雙方均是下崗職工,女兒在事業單位工作,戶口在一起,女兒單位是否應給『熱補』?『熱補』是2009年至2010年度執行,還是2010年至2011年度執行。
解答:此種情況應看下崗職工子女單位如何制定『熱補』細則,如果單位允許給這類情況的職工『熱補』,職工便可享『熱補』,否則不能『熱補』。此政策從2009年至2010年度執行。
10、我的父親和丈夫已去世,現在和母親、兒子住在一起,只有我有單位,我單位沒有能力『熱補』,怎麼辦?
解答:哈爾濱市出臺『熱補』方案,各單位制定具體補貼細則,如果單位效益不好,無能力給職工『熱補』,關於『熱補』問題只能單位和職工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