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3日訊(見習記者 王蕊 吳萌 記者 顧碩)歷時一年之久,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由黑龍江省工商局、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聯合制定的《黑龍江省金銀珠寶飾品消費爭議解決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2010年3月15日正式實施。這意味著我省解決金銀珠寶飾品的消費爭議將有法可依。
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購買金銀珠寶飾品已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正常消費需求。由於珠寶首飾良莠不齊,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目前,由於我省沒有相應的法規明確界定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責任和義務,致使此類消費糾紛難以解決,制定一個切實可行、具有很強操作性的解決消費爭議辦法勢在必行。
據了解,《辦法》具體明確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規定了金銀珠寶飾品發生哪些質量問題應當修理,發生哪些質量問題應當更換或者退貨,退換貨的具體時間和質量要求等,充分體現了解決金銀珠寶飾品消費爭議的可操作性。《辦法》規定,金銀珠寶飾品因消費者挑選不當等原因造成不適用的,無論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只要保持原樣,在消費者購買後3日內,銷售者應按消費者意見給予更換或者原價退貨。這一規定更加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避免消費者財產受市場價格調整所受到損失。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