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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新聞網訊 張明(化名)今年44歲,因女友借走兩萬元不還,還不同意跟他結婚,眼看著自己將要人財兩空,他將情人勒死後潛逃。5年來,他藏在山東海邊以販賣海鮮為生,3月14日,哈市平房公安分局將犯罪嫌疑人張明抓獲。
3月14日,記者在平房公安分局看守所對張明進行了面對面采訪,『我知道警察早晚得來』,這是張明對記者說的第一句話。
記者:你和被害人是什麼時候認識的?是什麼關系?
張明:2005年我倆認識的,我拿她當女朋友,我不知道她拿我當什麼,可能只是當傻子。
記者:為什麼這麼說?你們的關系不明朗嗎?
張明:我覺得她對我不是真心的,根本不是喜歡我,只是喜歡我的錢,她拿我不太當回事。
記者:你愛她嗎?
張明:我離婚多年,一直希望有個家,認識她後,起初她對我挺好的,噓寒問暖的,我挺感動,我就認定了她可以跟我共度餘生,我真的很愛她。
記者:她不喜歡你,你可以離開,為什麼殺害她呢?
張明:處了兩個月後,她就變了,對我很冷淡,我就總是哄她,希望她能開心。後來,她說要做生意,有了事業纔能考慮婚姻問題。我把我辛苦賺來的全部積蓄2萬元都給了她,盼著她能跟我結婚,可是事與願違,我更見不到她的影了。
記者:為了兩萬塊錢就殺人,值得嗎?
張明:我心也涼了,覺得就算得不到人,也得要回來錢吧,我都40歲了,不想人財兩空,可是,她就是不還我錢。臨近年關,我多次索要,她始終不肯還錢。一怒之下,我用繩子把她勒死了,我當時挺解恨,一切都煙消雲散了。
記者:為了這點事殺了人,逃亡5年,不能回家與親人團聚,你後悔嗎?
張明:太後悔了,逃亡期間,我不敢和人說話,別人給我介紹對象我也不敢看,就覺得我這個身份,不能連累別人,世上女人這麼多,我為了她斷送一生,太不值得了。
說到這裡,張明長長地嘆了口氣。
張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