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8日訊 (劉繼濱 見習記者 岳雲雪)近日,五常市市民舉報,當地一民警使用走私車,並且車身噴涂警用車輛的標志。經查證,被舉報民警違規使用警車,工作人員在舉報次日便收繳了車輛並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理。
16日,五常市市民張先生給省公安廳舉報中心打來電話,稱五常市一民警經常開著一輛走私車出現在居民區,並且此車車體噴涂了警用車輛的標志。接到舉報後,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立即組織警力根據舉報線索進行調查。經查,被舉報人的確是一名警察,所使用的車輛是違規噴涂警用標志的走私車,工作人員當即對車輛予以了收繳,並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理。
據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總隊長李木介紹,自今年2月份我省公安機關開展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使用專項治理以來,省公安廳舉報電話臺已相繼接到多次群眾電話舉報,截止目前我省共查處違規使用警車22起,違規使用涉案車輛5起。
據了解,省公安廳在嚴厲查處違規車輛的同時積極發動市民參與監督管理,市民發現違規使用警車及涉案車輛可以撥打24小時舉報電話:0451—82696526(白天)、82696524(夜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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