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人員享受更多優惠
東北網齊齊哈爾3月24日訊 齊市根據《黑龍江省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最新規定,對於低保人員等創業將給予更多優惠政策。
據介紹,就業困難群體創業,實行創業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逐漸退出制度。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首次申領工商營業執照後,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個月不變。殘疾人員創業的,由各級政府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資金扶持。對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對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所得,按比例減征個人所得稅;對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且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下崗失業人員持《再就業優惠證》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個人所得稅。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省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領取營業執照的,可按規定一次性領取其應該享受的失業保險金。
軍隊轉業乾部從事個體經營,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娛樂、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業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農民在本土創業,從事特色種養、鄉村旅游、農副產品加工等,在技能培訓、技術服務、品牌培育、市場開拓和農業保險等方面加大財政扶持力度。農民到集貿市場或政府指定區域內擺攤設點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免予工商登記,免收地方減免權限的各項稅費。
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符合辭職規定的,經本人申請、任免機關批准,可辭職創業,按《黑龍江省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以前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經批准3年內可將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允許回原單位參加競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