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5日訊 (相明 宏武 記者朱丹鈺) 夫妻二人鬧矛盾,為了能讓老公回家,竟然導演被搶劫和綁架的假象,不想老公報了案。近日,雙鴨山市寶山公安分局經過一個多月的偵查,終於揭開了案件的真相。
1月30日10時許,寶山刑警大隊接到一男子電話報案稱:他剛剛接到一陌生男子用其妻子王某手機打來的電話,說其妻子在他們手中,要他馬上准備一萬元錢,送到一處空房子。
偵查員們迅速乘出租車帶著報案人前往交易地點,途中發現了被害人王某。據王某自述,當天8時許,她在尖山區打車回家行至四方臺區時司機接了一名男子,二人用匕首威逼搶走了她2000多元錢和手機。隨後,把她拉到寶山區一岩石山附近的空房子,用膠帶把她的手、腳捆住、嘴粘住,並向她的丈夫打電話要錢。但不一會兒,二人就走了,她便自己跑了出來。
公安民警根據王某提供的犯罪嫌疑人體貌特征和出租車特征,展開了大范圍的調查走訪,發現此案極有可能是一起假案。3月15日,民警們找到了將王某捆綁起來的張某,證實了警方的判斷,王某在證據面前供述了事實。
經查,案發當天王某和丈夫吵架後去辦離婚手續,但沒有辦成。王某叫丈夫跟她回家被拒絕後,獨自打車回家途中,萌生了制造被搶劫和綁架假象使丈夫回家的想法。她求司機幫忙給其丈夫打了電話,說她被搶劫和綁架了。到寶山區下車後,她又求到三輪車司機張某幫忙,買膠帶在一處空房子裡將她手腳捆住、嘴粘住,並把手機送給了張某。在空房子裡等了一陣後,凍的受不了的她蹦著出了空房子,被過路人『救』了下來。
在此,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