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3月29日訊 如今,手機已不僅僅是通訊工具,更是一種生活方式,很多人習慣用手機上網、炒股、銀行轉賬,甚至還有人將一些重要的、私密的信息存儲在手機中。
然而,如果你的手機被追蹤、竊聽,你的通話內容、短信內容被截取,又會怎樣?
垃圾短信頻出現『竊聽手機』浮水面
『想知道他人每天和誰打電話發短信嗎?隨時接聽電話短信不影響對方,是婚姻商業調查好幫手。電話151XXXXXXXX某經理。』
近日,很多市民收到了這樣一條短信,一些好奇的讀者給記者打來電話,反映如果真如短信所言,能夠監聽別人的電話,能夠定位追蹤電話位置在哪裡,真是太可怕了!市民的個人信息真若被追蹤或泄露,還有什麼隱私可言。希望記者幫助調查此短信的真偽。
手機被追蹤、竊聽到底咋回事?記者撥打了讀者提供的手機號碼,但始終無人接聽。
讀者張先生告訴記者,不一定非要打通這個電話,其實這種東西在網上早就有人賣了,自己也曾接到過類似的短信,內容大致為:想知道別人手機通話內容、手機主人在什麼地方嗎?輸入對方號碼就能監聽通話、攔截短信、GPS定位,短信的末尾還附上了一個銷售網址。
記者按照張先生提供的網址登陸後,看到了某電子公司的網站。在這個網站上,手機追蹤器的大小、形狀都和手機差不多,價錢較昂貴,三四千元到幾萬元不等。網站上還附有手機追蹤器的原理、功能介紹等內容。該電子公司還稱:功能最強大的一款手機監聽器產品可同時監聽16部手機。
購買者需先匯款銷售者拒絕見面
記者以購買者的身份,撥打了該網站的訂購電話。接電話的男子自稱姓趙,當他聽到有生意上門,便滔滔不絕地向記者介紹起『手機追蹤器』的功能。
『以手機為載體的監聽定位器,除了有普通手機的功能,還有監聽、定位、短信攔截、查通話記錄,將對方的號碼設為監聽對象,對方有通話,就可以提示你,不同的產品監聽電話的數量是不一樣的,它的外觀只是一種偽裝,方便你在使用過程中不會輕易被人發現。』
當記者表示需要其中一款『手機追蹤器』時,趙某稱先要匯20%的款項,兩個小時後,就會有專門的服務員將手機送到指定地點。記者提出希望當面購買,遭到趙某的拒絕。
『我們不設銷售點,只設配送點。我們銷售這種產品也是在法律的邊緣上做。貨送到了,你再把剩餘80%的款付給我們的配送人員。我們配送點的位置保密,要是有人提供給公安機關的話,我們的生意就沒法做了。因為這會侵犯他人的隱私……』趙某對記者說。
總之,無論記者如何『套話』,對方就是不肯透露齊齊哈爾配送點的地址。趙某反復強調『賣的是違法產品,想好了再打電話購買』後,掛斷電話。
『竊聽手機』被叫賣此種行為屬違法
市夙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達治表示,隨意叫賣『手機竊聽器』的行為違法。
張律師說,首先這種極具誘惑力的廣告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如果市民僅憑一則廣告就輕易購買,非常容易上當。其次,這種竊聽器材屬於專用器材。非法使用專用器材會給人們工作和生活帶來很多危害。使用手機竊聽器監聽他人的手機,會引起好多人遭遇信用風險、道德危機、商業風險。所以國家明令禁止個人擁有這種專用器材,也不允許使用。
『手機追蹤器』的私下銷售與使用,到底觸犯了哪些法律法規?
市國家安全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從這類非法廣告的字面上可以看出,使用這類電子設備,就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達到秘密竊聽他人通話,非法獲取他人信息的目的,這種竊聽行為侵犯了他人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和經濟秩序,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擁有和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刑法》第283條規定,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284條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器材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