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綏化3月29日訊 近日,安達法院公開審理一起詐騙案。判決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
2009年10月20日左右,崔某在旅店住宿期間,結識了同在該旅店住宿的高某,兩人在交往中,崔某發現高某有錢,便對其產生詐騙之念。之後,崔某謊稱自己認識工商局、稅務局的工作人員可以幫助高某開辦旅店,先後5次騙取被高某4000元。事後,崔某害怕事情敗露,便以讓高某去南方考察為由將其騙走。高某外出之後,崔某以自己出車禍為由給高某打電話讓其匯款1500元。高某在哈市給被告人崔某匯款1500元。崔某騙得贓款5500元被全部揮霍。後被公安部門抓獲。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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