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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按新規查處首個酒駕人
2010-04-03 09:30:32 來源:東北網-鶴城晚報 作者:董志新 孟繁宇 何 昕
東北網齊齊哈爾4月3日訊 4月1日開始,按照規定,凡酒後駕車者,一經被查處,均要一次性扣除12分。昨晚,我市查處了首個因酒後駕駛而被扣12分的駕駛員。
4月2日晚夜查中,龍沙交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韓雪松在新開路崗地檢查時,發現一輛牌照為黑B A5042白色吉利轎車形跡可疑,民警迅速將其攔下盤查。盤查中民警要求其下車,該男子拒不配合執法,不下車接受檢查,在民警的百般勸說下,駕駛員吳某纔走下車,被帶到公安醫院進行抽血化驗。在做詢問時,駕駛員吳某稱只喝了一點啤酒,化驗結果出來時,該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04.24毫克/百毫昇,按照規定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百毫昇即為醉酒駕車。在事實面前,吳某承認喝了四五瓶啤酒,心存僥幸的他開車回家,沒想到被交警查獲,成為鶴城因酒後駕車而被扣12分的第一人,並被處以高額罰款、拘留15日的處罰。
根據公安部111號令,從4月1日起,凡是酒後駕駛,也就是說經查,血液酒精含量高於20毫克/百毫昇的,除了罰款、吊扣駕照外,駕駛人還將被一次性記滿12分。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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