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為了確保市區道路有序、安全、暢通,21日,哈爾濱市正式下發市區部分街路限制摩托車通行的有關事項通告,5月1日起,哈市二環內街路將禁止摩托車通行,全面禁止利用摩托車非法營運。
通告規定,哈市市區外(含呼蘭區、阿城區)的摩托車,禁止在哈市市區二環路(含二環路)以內的街路上行駛。
摩托車駕駛人如果違反禁止通行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罰。摩托車駕駛人利用摩托車從事非法營運,由哈市交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罰。拒絕、阻撓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哈市將根據市區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限制摩托車通行的區域逐步調整,具體執行時間和范圍將另行告知。
在哈市市區下列街路,禁止摩托車(持市區內藍牌照的小型輕便摩托車、殘疾人代步摩托車、執行公務的特種摩托車除外)通行:友誼路、哈藥路、新陽路、北安街、工廠街、興安街、霽虹街、地段街所圍成區域內的道路(含上述道路);新陽路(哈藥路至康安路路段)、埃德蒙頓路、城鄉路;宣化街、一曼街、霽虹橋、哈站廣場、海關街、鐵路街、安發街、教化街、文昌街、民生路、和平路、中山路、贛水路、紅旗大街、長江路、南直路、黃河路所圍成區域內的道路(含上述道路),以及西大直街(教化街至學府路路段)、中山路(贛水路至公濱路路段)。2011年4月30日前,專業從事送藥、快遞服務的哈市摩托車經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噴涂統一標識或顏色後,不受禁行區域的限制。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