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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今年拆遷345萬平米棚戶區 經濟困難可先租後買
2010-04-26 17:42:52 來源:東北網  作者:楊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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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26日訊(記者 楊尚峰)記者今天從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獲悉,2010年哈爾濱市新一輪棚戶區改造工作現已開始。今年的棚改范圍外延至繞城高速以內,重點拆遷改造棚戶區345萬平方米,建設總規模465萬平方米,預計當年將有1萬戶居民回遷進戶。

  回遷戶最小面積40平方米

  根據棚戶區居民的實際需求,設計了建築面積分別為40(保障戶型)、50、60、70平方米的安置戶型。所謂『拆一還一』,即對原房面積實行『拆一米還一米』,7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交結構差價。所謂『靠戶型』,即上靠戶型大於原房面積差,按照建設成本交納差價款。具體講,對於原住房面積不足40平方米的特殊困難家庭,設計了40平方米最低保障戶型,實行保底安置。選擇50、60、70平方米回遷戶型超出原房面積,但在就近上靠標准戶型面積之內的部分,按綜合建設成本1400—1800元/平方米交款;超標准戶型以外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格補交差價款。

  經濟困難回遷戶可先『租』後『買』

  對選擇40平方米保障戶型房屋,但無力交納超面積價款的,可不交款先入住,原『拆一還一』部分屬私產,其餘面積屬公產,整體房屋屬『共同產權』。被拆遷人入住共同產權房後,公產房部分交租金,按使用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44元(哈市現行公房租金標准)。對生活有困難租金也交不起的,將『拆一還一』面積,即私產房面積拿出一部分,按時價『股折租』,即按月扣繳租金,被扣部分變為公產,被拆遷人經濟條件改善後,按欠繳資金、租金加利率總額購回公產面積,擁有房屋全部產權。

  補償標准最低7萬

  對貨幣安置補償額低於7萬元的,按照最低補償標准7萬元給予補償。對拆遷范圍內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給予2萬元照顧;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每人給予1萬元照顧;對未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每人給予5000元照顧。

  據了解,根據哈爾濱市棚改工作三年計劃,2008、2009兩年累計已完成拆遷410萬平方米,佔530萬平方米棚改拆遷任務的77%,棚改遍布全市主城六區,共惠及8.5萬戶、20多萬市民。

責任編輯:路雲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