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拆不拆市民說了算,怎麼拆怎麼建要由市民來監督…… 』27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在今年的棚改中,哈市大力度惠民,立足解民懮、增民利,推行棚改七項創新政策,保障棚戶區居民買得起房、住上好房。
可選4種安置戶型
哈市根據棚戶區居民的實際需求,設計了建築面積分別為40(保障戶型)、50、60、70平方米的安置戶型,並實行『拆一還一』和『靠戶型』政策。
『拆一還一』,即對原房面積實行『拆一米還一米』, 7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交結構差價。『靠戶型』,即上靠戶型大於原房面積差,按照建設成本交納差價款。具體為,選擇40平方米保障戶型的,超原房面積部分,按建安成本890元/平方米交款。原房建築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可選擇上靠50平方米戶型;原房超過50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可上靠60平方米戶型;原房超過60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上靠70平方米戶型。選擇50、60、70平方米回遷戶型超出原房面積,但在就近上靠標准戶型面積之內的部分,按綜合建設成本1400—1800元/平方米交款;超標准戶型以外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格補交差價款。
無錢可先租後買
選擇40平方米保障戶型房屋,但無力交納超面積價款的家庭,可先入住,原『拆一還一』部分屬私產,其餘面積屬公產,整體房屋屬『共同產權』。被拆遷人入住後,公產房部分按使用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44元交租金。對連租金也交不起的,將『拆一還一』面積拿出一部分,按時價『股折租』,按月扣繳租金。被拆遷人經濟條件改善後,購回公產面積,擁有全部產權。
貨幣補償最低7萬
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估價確定補償標准。對貨幣安置補償額低於7萬元的,按照最低補償標准7萬元給予補償。
優撫對象享照顧
對拆遷范圍內持有低保證的,給予2萬元照顧;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員持有殘疾人證的,每人給予1萬元照顧;對未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員持有殘疾人證的,每人給予5000元照顧。
易地安置有優惠
拆遷後因市政等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批准的新建工程規劃不能滿足產權調換的,應當在本區政府指定區域內實行產權調換。易地安置的被拆遷人,按照規定上靠標准戶型後,根據區位變化合理調整產權調換房屋的建築面積。具體標准由哈市各區政府自行制定。
臨遷期有補助
臨遷期內(自拆遷之日起至回遷之日止,計18個月),住宅臨遷補助費按原房建築面積計算,標准為10元/月·平方米。實行貨幣補償的,一次性支付6個月臨遷補助費;實行產權調換的,在過渡期內(搬遷之日起至進戶時止)按月支付臨遷補助費,每6個月發放一次,超過18個月的,自逾期之日起,以原房屋建築面積和20元/月·平方米為標准按月發放。
減免部分稅收
對納稅人補償原拆遷面積部分暫不征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同時不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實行稅後征收的,該部分收入不納入核定征收范圍。
此外,納稅人以建安成本或綜合建設成本安置上靠(套)戶型面積的,其取得的收入征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征收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的,該部分收入不納入核定征收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