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30日訊 受《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新政』影響,哈爾濱市擔保業將面臨洗牌,70多家擔保機構可能大量出局。
3月10日,由發改委、銀監會、財政部、央行等七部委聯合制定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布,將終結過去擔保公司的無序生存狀態,明確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500萬元人民幣,牌照需要審批,一些不規范的擔保機構將就此銷聲匿跡。
市發改委有關人士介紹說,一直以來,融資擔保行業比較混亂,相關法律法規和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有效監管缺失、擔保機構運作不規范、內部管理松弛、風險識別和控制能力不強,存在違法違規抽逃資本金、非法經營金融業務等現象,經營秩序較為混亂。『新政』要求在2011年4月前,用一年的時間清理規范。
據了解,『新政』除最低注冊資本大幅提高外,還要求配備具有專業素質的董事、監事、經理和專業人纔。哈爾濱市目前共有約73家擔保機構,注冊時資本低於500萬元的為數不少,其中許多難以追加足額注冊資本金。還有很多擔保公司全部工作人員僅3?4人,難以建立包括董事、監事等在內的規范體系。
有關人士透露,哈爾濱市擔保機構的擔保放大倍數普遍過低。為規避風險,一些銀行要求擔保機構在銀行存入1?1的保證金,即存100萬元纔能貸100萬元,直至客戶歸還貸款。作為經營風險的擔保公司,沒有放大功能就沒有存在意義。實力較強的市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市民營企業擔保中心和均信投資擔保公司的平均放大倍數為3?5倍,而哈爾濱市更多的擔保機構放大倍數僅為1倍—0倍,在『新政』下將難以生存。據悉,『新政』實行後,哈爾濱市擔保行業將通過對關閉擔保公司的並購,整合資源,以杠杆作用撬動更多金融資金投入實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