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3月15日,21歲的綏化來哈爾濱打工青年韓明(化名)手持一把菜刀,瘋了一般地衝出自家低矮的煤棚,攔住在此遛狗的婦女張國純,劈頭亂砍起來。一瞬間,他已然把對父母的怨恨和生活的重壓,完全發泄到了一個無辜的大嬸身上。
不久,韓明被批捕。
近日,記者在看守所與韓明對話,並試圖多方探究,找到這起『不可思議』案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
鏡頭
『阿姨,對不起』
父母吵架他舉刀砍向路人
哈市道裡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辦案人員向記者介紹了案發背景:當天,在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工作的韓明,將暫時沒有租房的同事領到家中居住。韓明本是一個孝順的孩子,家裡還有一個姐姐,但他14歲時就從老家出來打工,母親後來也一直住在哈市。去年10月份,他又把生病的父親接到哈市,一家三口住在道裡區一個居民大院,他的父母也相繼找到了清潔工的工作。
邀請同事來自己家住的時候,韓明並不知道:當天上午,父母因修手機的事兒已經吵了一架,吵得很凶。
21時許,父母睡下了,韓明和同事這時回到家裡。為了給韓明的同事找被子,父親就讓母親去拿壓在箱子底下的備用被子,母親沒動,於是,二人便像點了火一般當場吵了起來。
因為有同事在場,韓明很激動:『你們能不能給我個面子,別吵行不行。』同事極為尷尬,便對韓明表示,自己還是到附近旅店去住好了。
完全不理韓明的勸阻,他的父母仍然繼續著家常便飯式的爭吵,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兒子的自尊心……
按照韓明的說法,自己的面子已經被丟盡了,以後還怎麼在單位混?如果不采取極端方式,他們會罷休嗎?他朝父母怒吼道:『這個家是不是就我多餘?我坐牢了你們是不是就不吵了?』說完,他拿起菜刀就衝了出去……
此時,他的父母居然沒有任何阻攔。
在外面,韓明攔住了在此遛狗的婦女張國純,說了句『阿姨,對不起』,然後舉起了手中的刀……
對話
『我不想在這個家待了』
他用『坐牢』報復父母
看似突發的案情,其實背後隱藏著深刻的家庭誘因。『實際上,韓明的犯罪與他的家庭有關。』哈市公安局道裡分局案件科具體經辦此案的張彥龍警官說。
4月22日,記者與張警官來到哈市道裡區看守所,與韓明面對面。
韓明:從我小時候起,父親就愛喝酒,每次都喝很多。父母經常吵架,哪怕為了一點小事兒,雙方都會動武。在我們農村,父母吵架很常見。我放學回家,經常能看到家裡面鍋碗瓢盆扔滿地……我真是害怕父母吵架,每次聽到他們吵架,就感覺神經快崩潰了。
傷人的理由他說了一遍又一遍:『就想坐牢,不在這個家待了。』
記者:是不是覺得因為父母的吵架導致你坐牢,有一種報復心理?這樣能讓你的父母付出代價?
韓明無語,但點頭默認。
韓明把坐牢當作武器,自己也說不清裡面有多少逃避成分。他對於自己犯下的過錯表示:『我自己做的事兒自己認賬。』
張警官說,當天砍人後,韓明在附近網吧熬了一夜,第二天,他明知等著他的是警察,仍然回到家中就擒。
當記者把被害人遭受傷害的照片給他看,並告訴他直到現在他的父母也沒去慰問被害人,手機也始終關機時,韓明表現得比較驚愕:『關機了?完了,那是把我放棄了。』隨後他流著淚懇請記者轉告被害人,『我對不起她,等我出去後,一定去看她。』
張警官說,從案發到現在,只有韓明的母親來送過一次衣服。
心結
想家卻不敢回家……
親情為何讓他如此矛盾
韓明至今還記得7年前英語老師的一句話:『如果你不會,明天就別來了。』
那時,他剛剛上初一。
回家後,他表示不想念書了,父親說,不念就不念吧,回家放羊。
『要是我當初念書,現在可能不會在這裡。』韓明說。
不知是否為了逃避父母的爭吵,韓明很小就出來打工了,父母並未阻攔,那時,他纔14歲。
韓明說,打工期間父母幾乎不過問他的狀況,所有問題都自己扛。在他的潛意識中,他不願回到那個家,即使過年。在外打工7年,除夕都是在哈市過的。
『我和姐姐比較親,她有時讓我給家裡打電話。』韓明說,有時和父親通電話,父親會說著說著哭起來,自己心裡非常難受,想回家的念頭特別強烈。『可一回到家就不是那回事兒了,再也不想回去。』案發前夕,他還和姐姐說起父母吵架的事兒,姐姐還勸他:『父母就那樣,管不了別管了。』
韓明聊起打工期間結識的幾個朋友時卻特別開心,『那時我在當保安,有一天是我的生日,自己都忘記了,父母也沒提及。』韓明說,『當天幾個小哥們出去買了飯菜,回來後喊我上樓吃飯,我一看滿桌的菜不知原因,他們就一起祝我生日快樂,那時我感動得流下了眼淚,這是在家根本體會不到的。』
提審結束時,張警官說要找機會與他的父母嘮嘮,韓明卻說,『別嘮了,嘮不明白……』
特寫
鄉村與城市煤棚與高樓
韓明的夢想與困境……
在韓明一家所住的大院,居民們雖然並不熟悉韓明,但談起這個孩子都說『感覺挺懂事兒。』一直到韓明被批捕,人們還不相信,這個有點內向的小伙子犯下了這樣一樁傷人案。
大院的樓房建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當時都是『土暖氣』,居民取暖靠木柈和煤,每家在院內都建有一間煤棚,這在哈市現在已經不多見。相對於其他的樓房,這個大院樓房的租金要低不少,但即使這樣,韓明一家仍然覺得『承受不起』,他們所住的是一處比較大的煤棚。『便宜,每月纔200元錢。』韓明說,煤棚高不到2米,屋內只有一鋪炕,『因為空間小,覺得很壓抑。』直到案發後不久,韓明的父母纔搬離此處,不知所終。
韓明說,在哈爾濱的7年間,他在飯店當過服務員,乾過力工,做過保安。事發前的3月9日,纔到哈市一家房產經紀公司當銷售員。韓明說,他最大的夢想是能在哈市有真正屬於自己的家,哪怕是一室一廳。但是,現在他的想法已經變了,他說出獄後肯定不在哈市待了,回鄉下,也許就沒有這麼多壓力和苦惱了……
尾聲
『失蹤』的父親
56歲的張國純出院了,但臉上留下了一個很大的疤痕,因為視神經被砍斷,左眼不會動。讓張國純不明白的是,從案發到住院,韓明的父母始終沒來看望過她,更別提民事賠償了。
案發後,記者曾經聯系到了韓明的父親,他說,因為與妻子吵架,導致兒子觸犯法律,兩口子後悔極了,妻子總是哭,雖然現在不吵了,但心裡總感覺挺別扭。
記者問,無論是出於道義,還是減輕對兒子的刑罰,都應該去看望傷者,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但為什麼沒去?他說,沒有錢,去不去都是一回事兒。至於為何沒有探望兒子,他沒有給出理由。
記者從被害人處了解到,直至現在,始終沒有見到韓明的家人,電話也不曾接到,記者也曾不斷撥打韓明父親的電話,但已經關機。
解讀
親情為何如此之『痛』
黑龍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鄧馳:
這是典型的激情犯罪。我在中國公安大學學習的時候,就對此類案例比較關注。工作後,又對此類案例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激情犯罪,多是由於情緒異常激動而產生行為的異常衝動。激情犯罪嫌疑人90%以上沒有犯罪前科,具有案發後十分悔恨的特點。
本案中,由於韓明的父母經常吵架,長時間的積累在韓明心中留下了陰影,對性格造成負面影響,使其容易走入極端,尤其是在同事面前,感覺自己的自尊心遭到強烈的打擊和侮辱,突然間爆發。
毫無疑問,韓明傷人案實際上已經成為一個具有社會學意義的『樣本』。
黑龍江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趙瑞政:
或許是因為韓明的父母,在生活中長期存在矛盾、爭吵,在自顧不暇的同時,也許便自然而然地忽略了孤身在外的兒子韓明。這種狀態的長時間持續,自然便造成了韓明的不滿與壓抑。
但是,血濃於水的親情,畢竟是不可割裂的。有時候韓明給父親打電話時,父親會哭出來,也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
韓明傷人案,應該給我們帶來很多啟示,最重要的有兩點。
其一:以韓明的父母為樣本,我們應該思考:怎樣為人父母,怎樣給子女創造一個溫暖和諧的生活空間。
其二:以韓明為樣本,我們應該思考,作為一個成年人,如何對自己和家人,如何對社會負責。當感到苦悶、壓抑的時候,如何找到適當的渠道調節情緒,迅速回歸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