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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勒索案牽出雲南交通肇事通緝犯 『潛伏』2年落網
2010-05-06 11:26:2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董興東 劉顯軍 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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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6日訊 女子黃某在某超市停車場上被兩名男子搶劫,可沒想到幾天後,黃某又收到劫匪打來的勒索電話。當警方將兩名嫌疑人抓獲後,發現其中一名男子正是雲南省一起交通肇事案的網上通緝犯丁某。

  據南崗區法院法官向記者介紹,在哈市隱姓埋名兩年的丁某,沒想到自己會因為一時貪財而落入法網。去年4月24日19時許,丁某和朋友盧某閑逛到某大型超市的停車場時,看到一輛高級轎車駛入停車場。隨後,車上走下一名單身女子黃某。二人對了個眼色,商量好對策埋伏在轎車附近。當黃某拎著購物袋從超市出來後,他們悄悄來到車門附近,就在黃某開啟車門的一剎那,兩個人與黃某一起鑽進車內。黃某被突然閃進車內的兩個身影嚇了一跳,剛想呼叫便被坐在後排的丁某控制住。隨後,二人捆住黃某手腳,搶走3800元現金,並從其銀行卡提走5200元錢。最後,盧某將車開到香坊區一處偏僻的地方,二人記下黃某的電話號碼並帶著車上的一部筆記本電腦離開。

  幾天後,驚魂未定的黃某突然接到丁某的電話,稱黃某想要電腦就匯5000元錢來,因為電腦內有重要的工作信息,黃某便將錢匯到指定帳戶內,可等了十多天卻毫無音訊。

  5月25日,丁某再次打來電話,暗示黃某還得再匯些錢。之後,黃某向警方報案。在丁、盧落網後,警方發現丁某是一名網上通緝的逃犯。2007年丁某在雲南駕車肇事,釀下一死兩傷的慘劇,將傷者送到醫院後,丁某悄悄逃跑。

  近日,南崗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經審,法院以交通肇事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判處丁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處罰金4萬元。以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判處盧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處罰金4萬元。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