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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出臺規定:公務員包庇違法施工等將處分
2010-05-07 07:27:31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董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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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7日訊 記者從6日召開的市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上了解到,哈爾濱市將出臺《哈爾濱市工程建設領域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處分暫行規定》,這是哈爾濱市首次以政府規章的形式,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行政機關公務員(以下簡稱公務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據悉,公務員有『違反決策程序,盲目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立項』等17種情形之一時,將由公務員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據了解,該《暫行規定》適用於哈爾濱市工程建設領域行政機關公務員,同時,經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機關依法委托,行使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行政處分,參照執行。

責任編輯: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