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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規定中小學及幼兒園上下學時校門口要有閃燈警車
2010-05-07 08:21:08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秦雷 王驍
東北網5月7日訊 哈爾濱市警方將采取10項措施,切實維護哈爾濱市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師生、兒童的人身安全。
據了解,全省《維護校園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工作措施》要求,學校、幼兒園要配齊、配強安保力量;校園周圍的交通路口要設有觸摸式紅綠燈,行人過街斑馬線,並要在顯著位置豎立有學生通過的交通標志,上、放學高峰時段要有交警或交通協管員現場指揮交通;上、放學高峰時段校門前要有2名以上警力,要有警車並閃亮警燈;校園、幼兒園內要安裝監控系統,主要通道、校門前要有探頭監控,信息必須儲存30天以上。
哈市確保校園安全十項措施
調集警力排查校園周邊流動人口、出租屋、黑游戲廳等,淨化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周邊治安環境
加強校園周邊巡邏,加強對可疑人員的盤查詢問,快速處置突發事件
嚴厲打擊侵害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滋擾校園、侵害師生安全的流氓勢力
強化整治校園周邊的交通秩序,嚴查校園路段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和送子車違章等交通違法行為
各派出所主動與屬地學校對接,保證在學生上學、放學時段,人員、警車巡控到位
加強學校、幼兒園內部安全
加強對校園保衛乾部和保安人員的培訓
發揮民警法制副校長、校外輔導員的作用,增強師生的自我防范意識和保護能力
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門口設置專門的警務室和治安崗亭
加強對涉危涉爆物品、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的監管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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