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你乾嘛呢?晚上有事嗎?』今年1月22日,哈市某學校17歲女生小凌接到同寢室好友夢雲的手機發來的短信。然而小凌沒有想到,實際上夢雲的手機被其男友李德在前幾天拿走,這是李德以夢雲的名義給她同寢室好友發短信約請吃飯欲圖謀不軌。其中有一名女生感覺不像是夢雲的口氣沒有赴約。而只有小凌輕信受騙,當晚慘遭李德強奸,並且還被其拍了裸照,搶走了100元錢。5月7日,哈市香坊區法院一審以李德犯強奸罪、搶劫罪,合並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冒充女友發短信『釣魚』
小凌和夢雲是哈市某學校一個寢室室友,關系非常好。去年11月,夢雲在網上結識了一名叫李德的男子。
當時,李德32歲,從外縣來哈打工,租房居住。幾天後,李德約夢雲見面,之後二人在旅店發生了關系。在以後的交往中,夢雲發現李德脾氣暴躁,就想不再與其交往。
今年1月19日,夢雲對李德說了分手的想法,被李德打了一個耳光,隨後夢雲的手機被李德搶走。
據哈市香坊區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員孟繁祥介紹,李德拿了夢雲的手機後翻看短信,通過短信他知道了夢雲的幾名室友的電話號碼。1月21日,他用夢雲的手機給她們其中的一個室友發短信,約請當晚吃飯。據李德在警方交代,他目的就是想對女友的室友圖謀不軌,他發了幾次後也沒見有回音。事後據那位同學說,雖然看手機號是夢雲的,但從短信的口氣上感覺不像是夢雲,所以她沒有赴約。
女孩遭強奸拍裸照
李德不甘心,1月22日中午,他又找到小凌的手機號給她發短信,『你乾嘛呢?晚上有事嗎?』接到短信後,小凌就往夢雲的手機裡打電話,但被李德掛斷,隨後他發短信告訴小凌『手機聽筒壞了,有事兒發短信』。很快他就接到小凌的回復:『我爸媽沒在家,晚上你來我家住吧。』李德欣喜若狂。
到了晚上,小凌用短信告訴了『夢雲』自家的地址。據小凌事後說,以前父母不在家的時候,夢雲來過自家住了幾次,應該知道住址,但她以為夢雲忘了,所以就忽略了這個細節。
門鈴響起,小凌開了門,因為比較熟悉,小凌就沒在門口迎接,等發現門口是一名男子時,小凌想關門已經來不及了,她被李德一腳踹倒,接著李德將門鎖上,然後將小凌摁倒在地板上實施了強奸,之後又殘忍地實施了三次強奸。
更為惡劣的是,他用夢雲的相機給小凌拍了裸照,然後又翻室內的物品,最後在小凌的兜裡搶走了100元錢。
約見被害人時被抓
2月1日,小凌上網時,遇到一名陌生人要加她為好友,說他就是那天晚上對小凌實施強奸的人,並要小凌當他的女朋友,如果不同意,他就將照片貼到學校。小凌假稱答應,然後報警,警方在他們見面時將李德當場抓獲。
哈市香坊區法院一審以李德犯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犯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合並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