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2日訊 為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市城建委與市安監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建築起重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防護用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凡在用的塔式起重機應當按規定配置塔機安全監控系統,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據了解,哈爾濱市建設主管部門將開展塔機安全監控系統配置使用情況的安全監察,將不達標產品清出建築市場,特別是配備不達標設備導致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從重從嚴處罰。新購置或產權轉移的塔式起重機進入哈爾濱建築市場,應當配置塔機安全監控系統,否則不予辦理備案手續。凡在用的塔式起重機應當按規定配置塔機安全監控系統,否則不得投入使用。塔機安全監控系統的安裝單位要具備相應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不得對原有塔式起重機結構進行改動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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