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此被撞傷。
黑龍江新聞網訊 10日哈市降雨,女子王某打著傘在人行路上走,結果竟一頭撞到一廣告牌上,額頭流血不止,隨後被送進醫院縫了7針。
10日9時30分,記者在哈爾濱市中醫醫院急診科見到了王某,她頭上綁著紗布,一邊哭一邊坐在病床上打點滴。王某今年24歲,是哈市某高校大三學生。當日7時30分,她從家出來返回學校,乘203路公交車在文昌街王兆新村站下車後,沿文昌街向附近的77路公交車站走。
『風雨挺大的,我當時打著傘沿人行道邊走,可沒走多遠就撞到廣告牌上,當時流了很多血。』王某說。經查,王某額頭外傷,被縫了7針,當天花費治療費四百多元。
11日,記者來到文昌街267號,找到了撞傷王某的廣告牌。記者看到,該立杆式廣告牌位於人行道上,距文昌街兩米多遠。記者目測,這個廣告牌足有七八米高,不過它最低處距離地面僅約1.3米。據了解,該廣告牌為附近『哈爾濱龍寶』公司設立。
隨後,記者來到『哈爾濱龍寶』公司,一女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對於王某頭撞廣告牌一事,她表示廣告牌豎立至今從未發生過類似事情,『這個廣告牌有合法審批手續。』該女子說。記者提出想看看審批手續,但該女子沒有出示。目前,王某家屬正與公司協商如何處理此事。
對此,哈市南崗區城管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1.3米的廣告牌明顯低於常人身高,在非滑落或損壞的情況下,該廣告牌涉嫌違規。
據了解,按照《哈爾濱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技術暫行規定》,立杆式(含雙立柱式)廣告設施,牌面底部離人行道地面的高度不得小於3米。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