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2日訊 不交『保護費』就要被打,多名學生被迫交錢卻不敢聲張,如果不是一名因犯其他罪行被警方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揭發,仍在緩刑期間的王某還將帶著未成年的『小弟』周某繼續橫行校園,打劫在校學生。
據警方介紹,去年6月15日,犯罪嫌疑人方某向有關部門揭發,仍在緩刑期的王某帶著其收的『小弟』周某,在平房區99中學內多次搶劫學生。獲悉這一情況後,平房區警方迅速組成專案組,對案件進行調查。經過大量走訪,民警獲悉,99中學學生小新(化名)、小志(化名)等多名學生都曾遭到王某及周某的毒打,並被迫向兩人交錢。
當民警找到幾名被害人時,幾名學生卻並不配合。經過幾次談心,幾名學生終於放下心理包袱,講出了2008年5月至7月的遭遇。小新告訴民警,2008年5月的一天,他在校園裡被王某和周某攔住。兩人對小新的腿部踹了好幾腳,讓小新第二天『借』給兩人50元錢,否則就『見一次打一次』。為了怕再被兩人騷擾,第二天,小新將50元交到周某手中。但是,交了錢以後,小新卻並沒過上安穩日子。2008年7月初,周某又陸續找了小新十多次,威逼他給錢。小新前後共被『借』走700餘元。99中學生小志等人也與小新一樣,被王某和周某多次勒索。
去年8月24日,王某被平房區警方刑事拘留。經審訊,王某交代,2007年,他因犯盜竊罪被平房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緩刑期間,王某認識了未滿16周歲的周某,並將周某收做『小弟』。做了『大哥』後,王某經常找周某要錢,很快周某告訴『大哥』他沒錢了,而其之前給王某的錢,一部分是以『借』的名義從99中學的學生那裡搞到的。於是,王某便指使周某再去99中『搞錢』。在2008年5月至7月間,兩人從幾名學生手裡共『借走』近千元錢,所得的錢被兩人揮霍一空。
平房區法院審理此案認為,王某無視國法,伙同或授意未成年人在校園內強行向學生索要錢款,擾亂了校園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因王某在緩刑期間翻案,平房法院撤銷前判,兩刑合並,對王某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