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今年28歲的王禹,身高1.86米,外形俊朗,談吐溫文爾雅,要是換了哈市道裡區看守所這個特定場所,記者也和幾名受害人的感覺差不多——『瞅著真挺順眼』,就是這麼一個瞅著順眼的『大帥哥』一次次使用拙劣的手法『拿』人錢財,卻又一次次『幸運』地無人追究,幾個約束力量的缺失或不可得,讓王禹通往不勞而獲的捷徑暢行無阻,然而,最終,自稱『法盲』的他因冒充警察騙財騙色被刑事拘留。5月4日,哈市道裡區檢察院公訴科以涉嫌盜竊、招搖撞騙罪將其移送審查起訴……
法律制約缺失
盜竊數萬不了了之
王禹5歲時父母離異,他跟了父親,20多年來一直沒有再次見到母親。『我一直想以後掙錢了,找到遠在北京的媽媽,再見她一面。』成人後的王禹唯一的生存技能便是開車,可是,給人當司機掙不了多少錢。王禹說,自己第一次『乾壞事』,就是為籌錢尋母。
2008年7月5日,他和僱自己的老板一起到哈市南崗區一家酒店送貨。『這個老板很信任我,上車後就將隨身背的皮包放在了車後排座位上,也沒瞞我包內有8萬多塊錢的事。』老板下車給酒店卸貨,王禹把車從後院開出去後,拿走了包內的一半現金,然後就跑了。
『那個老板對我不錯,沒好意思多拿。』王禹自己承認,他偷走了4.5萬餘元(老板確認為5.2萬餘元),拿著這筆錢到北京尋找母親,卻一無所獲。後來,那個老板找到了他父親。他父親給王禹發短信,讓他把錢還給人家,那時他已經把錢都花了。
王禹說,警察也曾經找到王禹的父親核實此事,他的父親說管不了,此事竟然不了了之。據說,那個老板之後也沒有深究。
勞動契約缺失
兩次侵吞公款沒啥事兒
第一次騙人雖然沒有被抓,但王禹還是害怕了很久。從北京回來後,他發現上次偷錢的事沒留『後遺癥』,就想老老實實地打工,就找了份為一家文教店送貨收錢的活兒。與頭一個老板一樣,這家店的老板沒有對他多做了解就把他留下了,連勞動合同都沒簽。
還算安穩地過了半年之後,一個突發事件又讓王禹平靜的心躁動起來。2009年春節發紅包時,老板給大家都發了,獨獨扣了他500元獎金,理由是他在一次送貨時被執法人員罰款1000元,所以老板免了他的紅包。王禹感到很不公平,決定找回這個損失,也給這個老板一個教訓。
春節後,有一天替文教店給一家美甲店送染料,王禹把取回的1020元貨款拿走旋即失蹤。『我就是想報復他,這次一點沒害怕。』拿完錢後,老板竟然沒有報案。王禹說,他覺得這樣來錢挺快的,這個道兒該好好琢磨琢磨。
2009年9月,王禹又來到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當司機,一沒要身份證明,二沒簽勞動合同,王禹僅憑一張『看著順眼的臉』便取得了公司的信任。當年10月7日下午,公司會計托他把2700元工錢,捎帶給江北那邊的施工負責人。王禹拿到現金之後就消失了。
這兩起案件都是王禹在接受審訊時自己交代的,警方找到當事人核實後纔確認了這兩起非法侵佔案。文教店老板稱,不報警的理由是:『拿走的錢不多,人也找不到了,還不夠麻煩的呢,所以乾脆沒報警。』
道裡區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宋萍是王禹一案的承辦人,審查了王禹的全部案卷材料,宋萍表示,現在市場用工流動性非常大,尤其是一些私企老板,以為不簽勞動合、不找擔保人可以規避許多責任,比如給用工買保險、繳稅等,但是,他們卻沒有意識到,簽勞動合同其實是在保障雙方的利益。缺少有效的合同進行制約,一旦遇到此類案件,連人都找不著,受害人多數都自認倒霉。
評判標准缺失『問題警察』輕松『借』兩萬
以前一次次出手,一次次成功逃脫,甚至沒有使用什麼技巧和手段,這不能不讓王禹感到慶幸,本來思想簡單的他真正開始琢磨如何行騙了。
從房地產公司消失的第二天,王禹就在家裡上網接受QQ群發出的帖子,去和網友聚餐。當晚,在道裡區安國街一飯店,從未謀面的25個網友碰面了,王禹開始有意放餌,物色獵物上鉤。王禹在酒桌上對他們說,自己是哈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的。就在那天,他認識了女子張玉(化名),二人後來又一起看了電影,並迅速陷入『熱戀』。10天之後的晚上,兩人就到賓館開了房間。
『我其實挺喜歡張玉的,但得知她是一個旅游公司的會計後,就禁不住想從她那兒騙錢花。』纏綿中王禹騙張玉說,單位上級來調查反腐敗,他怕有問題被查出來,把銀行卡裡的錢都轉到朋友卡裡了,現在拿不出來現金,又急需6萬元錢疏通關系,現在已經借了3萬元,還缺3萬元。次日上午,張玉就在道裡區一家銀行取了2萬元交給王禹。
王禹說,這錢一部分用來吃喝、賭游戲幣,還有一部分和張玉一起消費了,他還為自己買了一部手機,被抓時只剩下8000元。
10月29日上午,王禹又給張玉發了條短信,說他在外地辦案,私下開車把人撞了,急需1萬元,求張玉幫他。當天晚上,他又給張玉發了一條信息,內容是把人撞了,要私了,需要4萬元錢……頻頻要錢,頻頻變換理由,此時,張玉纔意識到自己上當了。10月31日,張玉聽網友說王禹又在同一家飯店參加網友聚餐,就來到安靜派出所報案,民警隨即將王禹抓獲。
『王禹第一次跟你借錢的時候,說怕查出腐敗問題要錢疏通關系,你聽到這個理由沒有警覺嗎?起碼,從這個理由你可以判斷出來,他不是一個好警察,你為什麼還要幫他呢?』面對檢察官的提問,張玉說,自己被他的外表蒙蔽了,以後『吃一塹長一智』吧。
自我約束缺失『法盲』也在騙自己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宋萍認為,王禹屬於典型的單親家庭背景下的問題青年。年幼時父母離異,王禹的家庭教育肯定是不夠的,加之只有中專文化,青少年時期對法制觀念的接受也極其有限,身體成年了,心理卻極度不成熟,沒有自我約束意識。而且不穩固的親情關系讓他極度缺乏安全感,所以他內心從不信任他人,也就辜負了他人的信任。王禹不知道,信任,是人際關系中最寶貴的財富,他不會意識到,騙人錢財實際上對別人的心理傷害及對社會的負面作用更大。
『我本想掙點兒錢孝敬爸爸,攢點兒錢再找媽媽,可實際上掙錢太難,再看見有這樣拿錢的機會就忍不住了。我是一個法盲,我不知道自己犯的什麼罪,嚴不嚴重,也沒人告訴我這樣做有啥後果,只是覺得好像習慣了這樣拿錢。』王禹對記者的一番說法印證了宋萍的論斷。
『王禹,你要是真的想見到媽媽,就別再拿掙錢難不懂法當借口騙自己了。面對事實真心悔晤是你重新開始生活的唯一機會。』 在道裡區看守所提審完畢後,宋萍和王禹告別時這樣對他說。
王禹低著頭喃喃自語:『我這張臉騙了別人,也騙了我自己,我不敢照鏡子,晚上睡不著覺,懷疑這張面具能不能代表真實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