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0日訊 『停車場的牌子上明明標著停車3元/次,可收費員卻不按這個標准收。』19日,私家車主丁女士在秋林地區一停車場泊車,被收了5元錢的停車費。
昨日,在果戈裡大街和紅軍街之間的郵政街上,記者看到了由秋林地區管理處機動車管理處設立的3處停車場,收費價格均標明為每次3元錢,停車告示牌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物價監督檢查分局監制。
而經多次走訪,記者了解到這幾處停車場收費價格多為每車次2小時5元錢,也有收3元錢的時候。其中一收費人員告訴記者,每個車位一天的承包費用20多元錢,車輛在這裡停的時間長的話,費用就收不回來。短時間停收3元,停2個小時左右都收5元錢,車可以多停一會兒。記者看到,收費人員給的發票上沒有印章。
而在尚都名品店樓下的停車場則沒有價格公示牌,收費人員自稱是城管局的停車場,一般要收5元錢。華融飯店旁,有一收費員也說是城管局的停車場,每車次收3元錢,時間稍長要收5元錢。
記者看到,這幾處停車場的收費人員都沒有掛胸牌。一些車主告訴記者,他們根本分不清這條街上有幾家停車場,誰過來收費就給誰。雖然知道這裡的停車場收費不按規定來,但把車停在這裡,也比停到地下停車場和咪表泊車車位劃算。經了解,在頤園街上是咪表收費,每車位30分鍾4元;遠大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是每小時3元。
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根據《哈爾濱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繁華商業區域內設置的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秋林地區管理處機動車管理站主辦的停車場屬政府定價,應該按停車場牌子明示的價格收費,其他幾處尚需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