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1日訊 5月20日,記者從牡丹江市棚廉辦了解到,新康居項目臨遷補助費將按市相關規定執行,建築面積50平方米以下的臨遷補助費為每月250元,超過50平方米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計算。
據了解,新康居項目是由市政府主導推進的市區第三個棚戶區改造項目,從2010年4月26日啟動拆遷驗收,已拆遷驗收1661戶,佔全部被拆遷戶的70%。如拆遷工作進展順利,年底前多層回遷住宅可實現主體封閉。
目前,新康居棚戶區項目約有280戶居民未進行拆遷驗收,主要是認為臨遷補助費標准偏低,不能滿足動遷期的租房費用。據市棚廉辦負責人介紹,按照牡丹江市人民政府2002年第18號文件規定,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發給臨遷補助費,被拆遷人房屋產權證照注明的建築面積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每月發給250元,超過50平方米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計算。臨遷補助費是政府考慮到被拆遷戶為支持城市建設在外臨時租住房屋而給予部分經濟補貼的關愛政策,並不是租房費。在目前尚未有新政策出臺的前提下,須按上述規定執行。
另據了解,新康居項目拆遷安置補償方案規定,對於動遷區域內低保、殘疾等特殊困難的被動遷居民,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市政府將給予不同程度的補貼。同時,適當建設一批戶型面積不小於40平方米的小戶型保障住房,對已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如其住宅房屋建築面積不足40平方米,又確無其他住處的,經查實確認後,將實行產權調換或產權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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