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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作弊器覆蓋全省考點 傳題屬『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
2010-05-25 07:27:52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劉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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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25日訊 隨著高考的臨近,極少數不法分子通過短信、網絡等設置陷阱,引誘教唆考生違法違紀。對此,省招辦提醒廣大考生及家長不要上當。黑龍江省將在各考點全面設置可直接鎖定信號源的反作弊系統。

  記者昨天從省招辦獲悉,目前,個別不法分子又開始通過網絡、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及家長兜售所謂『非金屬可攜帶器械』、『可躲避訊號檢測』等考場作弊工具,公安機關正在追查源頭和去向。為確保今年高考安全,全省各考點將足量配備作弊克、金屬探測儀、無線訊號屏蔽裝置、考場監視錄像設備及無線訊號流動檢測車等,既能迅速監測不同頻率可疑訊號,又能准確發現作弊工具和位置,任何使用通訊工具違法違紀行為都必受嚴懲,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同時,從黑龍江省近年高考查處的違紀舞弊考生情況來看,攜帶及使用無線電訊號傳輸工具者居多。為此,今年黑龍江省明確規定: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將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所有違規考生情況都將如實記入到其誠信考試電子檔案中,無論今後是參加高考、尋找工作,這一污點將被永遠地記入到違規失信的平臺中。

  省招辦有關負責人還表示,在近幾年的高考中,總有極個別考生及家長通過網絡購買作弊器材,並通過微型掃描儀等從考場內向外竊題,在考場外糾集所謂『槍手』做出答案後通過微型無線耳機傳給考生。對此,教育部和國家保密局都明確規定:全國統考的試題在啟封並在使用完畢前為『絕密級事項』。考生在考場向外傳題即為泄密違法,在考場接收『答案』即為參與違法泄密。因此,公安部門將按『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將其繩之以法,等待法律的審判。有關部門請廣大考生和家長監督舉報違法者和詐騙信息。

  省市招考辦舉報電話信箱:

  黑龍江省招考辦0451-82376048哈爾濱市南崗區黃河路69號150090

  哈爾濱市招考辦0451-53636400 53632708哈爾濱市南崗區一曼街261號150001

責任編輯: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