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哈爾濱出臺的個人房屋租賃稅新政,旨在打擊投資多套房屋後轉租的炒房者。然而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哈市房屋租賃出現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現象,很多房主把稅金轉嫁到房租上,悄然提高了房價,但房屋租賃稅卻很難收繳上來。
街道辦開征二十天 竟現『零稅收』
21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平房區友協街工委了解到,自本月1日《哈爾濱市個人房屋租賃稅收征收實施辦法》實施以來,雖然工作人員做了一系列努力,但該地區個人房屋租賃稅收仍為零。據該街工委書記李德春介紹,從去年開始,他們街工委就開始在下屬的各個社區中做個人房屋租賃稅的宣傳動員工作,並對轄區內的租房戶進行調查摸底,但是總體看來效果不佳。今年6月《辦法》剛一實施,他們就開始到社區內去催繳,但是居民的不配合卻讓他們四處碰壁,至今為止尚沒有一人來社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更不用說去交稅了。
據南崗區松花江街道辦事處書記於佳介紹,南崗區去年曾被列為哈市征收房屋租賃稅試點。雖然他們去年就進行了大量宣傳和調查,但是一到真正開始征稅時還是困難重重。目前在該街道辦事處轄區內約有1600戶房屋租賃戶,用於經營的大約佔60%,其餘40%為住宅用房租賃。從征收進展情況看,非住宅用房房屋租賃繳稅相對容易推進,但征收住宅用房房屋租賃稅居民卻很難配合。
記者了解到,哈市目前房屋出租尚無明確的登記備案制度,出租房屋幾乎是房主個人的行為。即使是公安機關有要求,登記備案的也寥寥無幾。采訪中,多數街道辦事處表示,雖然他們大概掌握房屋出租的情況,但是到征稅時,承租人往往都不承認房子是自己租的,多數會以自己是房主的親戚、房子不是租的是借的等借口,不向辦事處人員提供租房合同,這給征稅帶來很大困難。
房屋出租者躲避交稅各出奇招
於女士在哈市共有兩處房產,一處自己住,另一處則用於出租。新《辦法》的實施讓於女士有些鬧心,她家的房屋已經出租多年,出租的費用主要用來補貼家用。目前她家出租的房屋每月租金是1200元,按《辦法》要求,她每年要交720元的稅。於女士說,這筆錢她是不會出的,她可不想每年少這麼多錢,要實在不行就只能打在房租裡。
李小姐來哈市租房已經三年,她現在租的房子月租為1000元,聽說出租房屋也要征稅了,雖說是房主交稅,但李小姐卻很擔心,一旦房屋開始交稅,房主一定會將稅錢打到房租裡,這樣她每年就要多支出600元,真是有些承擔不起。在和房主溝通後,雙方達成了一致,就是房租不變,但要對外宣稱,房子是借住的。
房屋中介人張先生認為,房屋租賃市場存在太多隨意性。如果沒有一紙合同,租賃關系難以確定。現在許多客戶早已經和房屋中介打過招呼,不許把他們的租房信息外泄,一旦查到他們頭上,他們也不會承認房子是出租的,只說是借給親戚住。即便有合同,也有不少人在合同上動手腳,明明是10000元的租金,合同上卻只寫7000,目的就是為了少交稅。
專家理順操作期待好事辦好
代征者努力催繳卻達不到效果,積極性不高,納稅者不配合、不響應,心有怨言,致使哈市個人房屋租賃稅開征至今已過去二十天,許多街道辦事處仍為『零』稅收。
有業內人士稱,從房屋租賃稅開征的這一天起,就面臨著可操作性的難題。一方面將個人房屋租賃稅的代征權下放給街道辦事處,是因為街道辦事處能夠切實掌握一手信息;但另一方面,許多街道辦事處也反映,因為他們只是代征,一旦遇有居民不配合情況,他們不具備執法權,征收中執行難度很大。
此外,對於房屋租賃稅的實施,許多專業人士也表示,房屋租賃稅收一旦在全市范圍強制實行,對於監管缺失、賣方市場的哈市房屋租賃市場來說,將可能產生兩個連鎖反應——房屋租金走高,以及『地上出租』轉為『地下交易』。據調查,目前哈市老城區的租房價格已悄然上漲,最高漲幅達到10%。專家稱,雖然房屋租賃稅的開征可能會對投資多套房屋後轉租還貸的炒房行為有一定遏制作用,但是多數房主都會通過提高房租,將這部分稅金轉嫁到租房者身上,最終還是由租房者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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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哈爾濱市個人房屋租賃稅收征收實施辦法》正式實施。《辦法》要求,不管是自有房屋出租還是將承租房屋轉租,都需依法繳納房屋租賃稅。應納稅額等於租金收入與綜合征收率的乘積。
哈市稅務部門解釋,房屋月租金收入為5000元(起征點)以下的,綜合征收率為5%;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含5000元),綜合征收率為7%;非住宅用房,綜合征收率為12%。
例如,一個住宅房屋的月租金為1000元,它所適用的綜合征收率為5%,因此該房屋每個月應納稅額=1000元x5%=50元,一年則為600元。
一個住宅房屋的月租金為6000元,它所適用的綜合征收率為7%,因此該房屋每個月應納稅額=6000元x7%=420元,一年則為5040元。
征收個人房屋租賃稅哈爾濱市並非獨家,北京、上海、深圳、武漢、杭州等大中城市早已開始征收租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