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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不得飼養大型犬 將捕殺拒不整改者寵物犬
2010-06-24 09:52:41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李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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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24日訊 6月初,哈市公安機關開展整治十項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行動,其中城區內禁止飼養大型犬成為重點整治內容之一。連日來,記者走訪九站公園、防洪紀念塔、繁華鬧市區及一些居民小區,看到大型犬仍隨意出入公共場所,主人將狗散放在公共休閑區等情況仍然存在。

  家住哈市道裡區的曹先生反映,他和老伴都有早起晨練和晚上遛彎的習慣,而他家附近的九站公園每天遛狗的人很多,他們一直不願在此鍛煉。近日得知哈市要整治市區內飼養大型犬的行為,以為這些侵佔居民休閑空間的大狗不會再出現了,但近兩天他和老伴再次到九站公園晨練時,發現一些沒有上狗鏈的大狼狗仍然在肆無忌憚地跑來跑去。

  據警方介紹,根據規定,哈市城區內不得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違者警方將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對寵物犬予以捕殺;攜犬外出必須系犬鏈,外出時間為19時至次日6時,其他時間不得攜犬外出;攜犬不得進入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飼養犬類乾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警方將依法予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警方將依法對傷人犬予以捕殺。

責任編輯: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