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北網6月30日訊 家住大慶市林甸縣28歲的男子趙輝因迷上賭博機,輸光了自己積攢近萬元積蓄後,竟然打起了入室盜竊的主意。在連續實施盜竊33起案件中,趙輝也在盜竊中累積了一些所謂的犯罪心得,他在盜竊時,專偷盜一些價格相對低廉的小件,從來不偷盜數額較大的物品,因為這樣就能很少被失主發現;在盜竊時采取擦掉指紋和鞋印,以免被警方獲得證據,迅速破案。據偵破此案的大慶警方介紹,趙某利用自己作為保安為掩護,自2008年至2010年5月間,共入室盜竊33起,盜竊總價值3.3萬餘元。目前,趙某因盜竊罪被大慶警方刑事拘留。
小保安被『老虎機』吃乾
據犯罪嫌疑人趙輝介紹,今年28歲的他,家住大慶市林甸縣。他的父親靠蹬三輪載客養家,母親負責料理全家人的日常生活。因為家庭貧困,兄弟3人中,只有二哥娶了媳婦。想著自己年齡越來越大,自己連對象都沒有,他非常著急。
從2006年起,趙輝就到齊齊哈爾市打工。到了2008年,他一共攢了1萬多元錢。看著父母年齡大了,身體一天不如一天,他決定回到林甸縣城找份工作,這樣也方便照顧父母。可是,回到林甸後,卻再也沒有找到每月1000多元工資的工作,趙輝心煩意亂。為了轉移這種令人煩惱的情緒,在2008年5月的一天下午,趙輝來到了一家游戲廳。整個下午,他把100多元錢的游戲幣,押進了『老虎機』(一種賭博游戲機)。到結束時,他數了數兜裡的錢,不但沒輸,而且還贏了10多元錢。趙輝認為在找到工作之前,可以玩游戲機賭博賺錢。從那以後,趙輝成了游戲廳的常客,可是他的運氣卻不是總那麼好。不到半個月,就輸了幾千元。看著存款越來越少,趙輝越來越著急,他也知道賭博不是正路,還是應該找個正經工作。
當年6月初,他降低了自己的擇業標准,應聘到一家物業公司當保安,月薪500元。在小區裡,趙輝除了定時巡邏,還經常幫助業主背背扛扛。時間久了,業主們都對這個話語不多卻樂於助人的保安贊不絕口。可是,枯燥乏味、收入低廉的保安工作,並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一直很享受玩游戲機賭博驚險和刺激的感覺。每天上午,業主們上班後,他就趁這個機會,跑到游戲廳賭上幾把。趙輝覺得自己不能這樣坐吃山空,應該找個來錢快而又不必費力氣的活。按這個標准想下去,他將自己可能勝任的工作一一排除,最後只剩下一種入室盜竊。
鋌而走險入室盜竊
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他把盜竊對象定位在那些房子有藍色鐵皮瓦蓋、白瓷磚掛面、裝塑鋼窗的人家。他覺得,這樣的人家肯定比那些住房破舊的人家有錢,而又比住樓房的人家方便下手。於是,他偷偷將母親做針線活用的一把剪刀,裝進帆布挎包裡,准備用來撬窗用。一般情況下,竊賊都會把作案時間選在月黑風高的夜裡,可趙輝卻反其道而行之。他認為,每天早飯後,人們都會上班、上學或出門辦事,這纔是『下手』的最佳時機。
2008年11月初的一天,趙輝趁著一戶人家無人,用剪刀撬開塑鋼窗,進入室內。他戴上手套,不拿大件的家用電器,卻把一部二手手機裝在包裡。初次作案的緊張和刺激消退後,讓趙輝覺得盜竊並沒有什麼了不起,這種有驚無險的感覺,反而刺激了他繼續行竊的欲望。幾天後,他再次入室盜竊,偷來一條金項鏈和一副金耳環。這次,他一共賣了800元錢。每次得到的錢,都被趙輝貢獻給了心愛的『老虎機』。趙輝不是個輕易認輸的人,總是想著翻本,這樣勢必需要投入更多的錢。從而,也需要他繼續加入盜竊的速度和力度。自2009年初,由於林甸縣公安部門將非法游戲廳全部取締,趙輝沒有了賭博場所。為了繼續賭博,趙輝就到齊齊哈爾去賭。每次去齊齊哈爾,他都要請假,惹得物業公司領導很生氣。一氣之下,他索性辭了職,專職賭博。可是對家人,他卻謊稱一直在物業公司上班。
蛛絲馬跡透漏行蹤
據大慶警方介紹,在此期間,公安機關接到群眾報案。可是,由於現場留下的線索極少,受害人居住分散,民警分析作案者可能有犯罪前科,而且不止一人。按照這個方向,警方一直無法鎖定嫌疑人。難道林甸縣城來了過路無痕的『草上飛』?2009年12月的一天中午,林甸縣東南街居民張某發現家中被盜,迅速報警。接到報警後,林甸縣公安局刑警隊的偵查員迅速趕到現場。偵查員通過勘查認為,這起案件現場與以前發生的幾起案件現場基本上一致,翻動痕跡很少,均有首飾和手機等貴重物品丟失,在現場只能提取到手套的痕跡。他們感覺這些案件應是同一人所為。查員將提取痕跡物證與以前發生的20幾起案件的痕跡物證進行了比對。通過比對,進一步證實了偵查員的判斷,認定這是一起系列盜竊案件。
案件的性質確定了,可是,面對毫無價值線索的現場,民警該如何開始工作呢?在現場,民警沒有獲得什麼有價值的線索,他們決定從外圍入手,圍繞著案發現場開展大面積的走訪工作。經過10餘天加班加點的工作,走訪了群眾100餘人,民警終於在收集上來的線索中獲得了一條有價值的信息。民警在走訪中一些群眾反映在案發前後,經常出現一名男子,20多歲、身高1.65米左右、身材瘦小。這時,林甸縣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蘇延軍給專案組提出了一條偵查思路:嫌疑人盜竊了金銀首飾和手機等物品必然會進行銷贓,雖然找不到人,但可以找物。專案組民警立刻轉變偵查方向,對全縣二手手機店和金銀首飾加工場所進行了調查走訪。通過走訪,民警在一家首飾加工店找到了一件被盜物品。民警在查看了登記記錄後,一個叫趙輝的人進入了民警的視線。民警調取了他的照片請業主進行辨認,確定他就是賣首飾的人。
『草上飛』栽了大跟頭
5月12日4時許,專案組在趙輝家中,將其抓獲,並在他家的倉房裡起獲了大量被盜物品。當時,趙輝及其父母都在炕上睡覺。見警察突然到來,抓走自己的兒子,趙輝的父母非常驚愕,一個勁兒地質問民警為什麼抓他的兒子。相反,趙輝卻非常平靜地對父母說:『我知道為什麼抓我。』到了公關機關,趙輝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帶領民警指認犯罪現場。直到民警找上門去核實案情,有些人還不知道自己家已失竊。
當民警們根據趙輝的交代,到一個60多歲的老太太家核實案情時,老人說自己家什麼也沒丟。看著主人言之鑿鑿,民警也懷疑趙輝記錯了。可是,趙輝卻肯定地說:『她家西屋有個紅色的立櫃,在裡面的衣服下面,有部舊手機。』隨後,民警又來到老太太家,果然發現情況如趙輝所說。老太太在立櫃裡翻找,卻沒找到兒子送給她的那部舊手機。
原來,趙輝每次作案後,都恢復現場。而且,得手後,他總是倒著退出室內,並把腳印抹掉。民警在趙輝家裡找到了4雙作案時穿過的鞋。也就是這不同的腳印,在最初迷惑了民警。趙輝說,自己的反偵查手段和作案方法,都是從電視中的法制節目裡學到的。經大慶警方審訊後得知,犯罪嫌疑人趙輝從2008年冬天至2010年5月間,共入室盜竊33起,盜竊總價值3.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