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聞網訊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審判法庭內,年僅17歲的小武(化名)無助的站在被告席上。這個剛入學的中專生,在一場毆斗中用水果刀致同學一死兩傷。法庭上,他的父親就坐在離他不到三米遠的地方,表情茫然。『法官、爸爸,我知道我錯了,我對不起被我傷害的人。』法官卻眉頭緊鎖:『法庭提醒你,你做的事已經不是「錯」,而是「罪」!』
據統計,我省2009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數達到2000多人,其中殺人、強奸、傷害等暴力犯罪的比例高達73.19%。近日,記者走訪了黑龍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簡稱省未管所)、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審判法庭(以下簡稱哈市中院少年法庭)、共青團黑龍江省委權益部、共青團哈爾濱市委權益部等相關部門。試圖探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從『錯』到『罪』的過程。
呈現低齡化暴力化成人化
團省委權益部的調查顯示,目前,我省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初始年齡比上世紀七十年代提前了2至3歲,一般是從10~12歲開始有劣跡,13~14歲就走向社會進行違法犯罪活動,17歲左右成為犯罪的高峰年齡。
哈爾濱市某中學剛滿14周歲的學生小賈(化名),只因對同學的一句玩笑話不滿,就將同學騙至一廢棄工廠,殘忍地將同學勒死,而後棄屍廢井。哈市中院少年法庭的書記員李黎告訴記者,近年來,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不但犯罪類型越來越多,犯罪性質也越來越嚴重。
『看見被害人中了一刀倒地後,行凶者非但沒有停止,反而又上去補了五六刀』;『在網吧對自己的女朋友大打出手,將女孩的臉都打的變了形,卻仍不肯停手,最後竟將女孩毆打致死』……未成年人犯罪的卷宗裡,這些記錄讓人震驚。2007~2009年,哈市兩級法院審理的涉少案件中,暴力犯罪案件分別佔到了63.45%、63.73%、73.19%,呈逐年上昇趨勢。
有些未成年人在犯罪的預備策劃階段和犯罪的組織實施過程中非常成熟老練,犯罪手段已類似於成年人犯罪。2009年,未成年的莎莎(化名)因意外懷孕沒錢打胎就向平時混在一起的小呂(化名)和小胡(化名)提議去搶劫自己的表姐。搶劫過程中,由於莎莎的表姐反抗,三人殘忍將其殺害,搶得的6000餘元財物很快揮霍掉。案發時,莎莎和小呂只有17歲。根據對省未管所700名在押犯的調查顯示,團伙犯罪佔到88.23%。哈市中院少年法庭庭長田夢華介紹,這些團伙通常有一定的組織形式,首犯和從犯比較明確,有的還帶有黑社會性質,社會危害性極大。
未成年犯罪也向高級、高智能發展,部分未成年人作案後甚至能用反偵查手段偽造現場,利用計算機、互聯網等高科技手段進行的犯罪也開始顯現。
凸顯法制教育跟不上趟
哈爾濱市關工委法制教育委員會主任盧連基從事了幾十年的普法工作,但在他看來,法制教育的薄弱、守法觀念的缺失仍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早在2005年,我省的大部分中小學校就配備了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但是這些副校長和輔導員都是從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聘請,屬兼任性質,無法長期呆在學校,更無法將法制教育課作為常規課程納入日常教學中。
『可以說,學校的法制教育基本處於盲點和空白的狀態,沒有常規的法律課程、更沒有專業的教育機構。很多孩子甚至不知道打壞了人要負法律責任,進而造成許多悲劇。』哈市中院少年法庭的書記員李黎說。
當今的社會環境異常復雜,孩子們有了電視、互聯網等更豐富的信息源,但他們心智的健全程度和判斷是非的能力,與這些信息的復雜程度無法匹配。電視和網絡上充滿了金錢、性、暴力等內容,可學校的法制教育卻『蜻蜓點水』、性教育『翻書自學』,孩子們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得不到正面的梳理和引導便只能自行求解。來自省未管所的統計數據顯示,關押在這裡的未成年犯人中,2007年涉網犯罪者佔全部犯罪人數的26%;2008年為27%;2009年為32%,人數和比例都呈逐年遞增趨勢。互聯網、網吧已日趨成為直接、間接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哈爾濱中院少年法庭審理的案件中,有70%~80%都與網吧有關。或為獲取上網費用而盜竊、搶劫,或受到不健康網站及游戲影響;或是在上網過程中產生衝突並通過網絡找人約仗。『網吧已成為一些未成年人的生活場所,他們定期定點在那匯合,因此也成了涉少案件的高發地點。據哈爾濱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統計,僅2008~2009年,未成年人在網吧犯罪案件就達52件,涉及194人。』少年法庭的法官說。
深思『三位一體』缺一不可
『眼下,家庭、學校、社會的集體不作為,將越來越多的孩子推向了犯罪的深淵。』李黎的語氣中充滿了心痛和惋惜。
家在雞西的小輝14歲就進了未管所,他告訴記者,由於父母外出打工,從小他就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八九歲時,他開始小偷小摸,因為無人管教,膽子越來越大,後因入室偷盜、搶劫被判了六年。
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有85%來自親子教育薄弱的家庭。一些家庭父母為了生計,雙雙奔波在外,無暇管教子女,使得社會不良風氣對青少年施加影響的機會和效果增強。婚外情、離異單親家庭、犯罪家庭等『問題家庭』不斷增多,使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孩子產生恐懼、焦慮和缺乏歸屬感,滑向腐化墮落,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盧連基主任認為,家長和老師法律意識的淡薄也會對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一定催化作用。『家長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常常用暴力手段或揚言用暴力解決問題,孩子也會耳濡目染,卻不知是違法。孩子在外面惹了禍、傷了人,家長不勸孩子自首,反倒包庇、窩藏孩子,非但無助於減輕孩子的刑罰,自己也犯了罪。』
還有很多家長都只想著在物質上滿足孩子,卻在精神上把孩子推到了家門之外,把教育孩子的任務完全推給了老師和學校。由此,家庭、學校和社會本應成為一個環環相扣的鏈條,卻環環破損,讓孩子們像找不到球筐的皮球一樣被扔來扔去,變成了野花野草。只有將這個鏈條重新銜接起來,形成完善的制度,纔能讓未成年人遠離犯罪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