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7月6日訊 記者昨天下午從市社保局獲悉: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通知要求,從7月1日起,我市已提高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費、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含企業離休人員)死亡、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由1200元調整為4000元。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由1000元調整為6000元。這是我省歷年調整中幅度最大的一次。據悉,為減輕離退休人員過世後的家庭負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離退休人員總體狀況和家庭收入開展調研,並綜合物價上漲等因素,提出了此次調整方案。
據了解,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已經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所需資金由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參保人員未領取基本養老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可參照上述標准執行,所需資金仍由原規定渠道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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