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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倫惡勢力團伙竟為狗『報仇』 砸四輪車割輪胎被判刑
2010-07-06 10:40:59 來源:生活報  作者:馮國春 夏德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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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新聞網訊 6月10日16時許,近百名難掩興奮的群眾聚集在海倫市人民法院門前,等待著一起案件的審判結果。接受審判的是以劉峰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劉峰2008年6月30日刑滿釋放後,糾集和網羅了一群社會閑散人員,在海倫市倫河鎮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聚斂錢財,嚴重破壞當地的正常社會秩序。

  當日,海倫市人民法院對主犯劉峰、朱振國、尤忠華、王震等人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劉峰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罰金4萬元,其他成員被判處5年至7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為狗『報仇』:砸四輪車割輪胎

  劉峰的報復心極強,很多人都曾遭過他的毒手。

  2008年冬季,劉峰懷疑村黨支部書記於奎說他壞話,便要『收拾』於奎。在劉峰的指使下,朱振國、尤忠華指揮王強、康影超等人,將於奎家的玻璃全部砸碎,並且打死了於奎家裡的兩條狗。2009年1月,劉峰認為於奎告他,又給朱振國打電話,再次砸碎於奎家的玻璃。

  2009年11月,劉峰因閆忠良開四輪車壓了他家狗的爪子,便將閆忠良的四輪車車頭玻璃和大燈全部砸壞,並用刀割破四輪車的輪胎。

  幫人『出頭』:交警隊內毆打民警

  2009年10月25日,一臺給劉峰妹夫張志乾活的車輛違章,被交警扣留在倫河交警中隊院內,張志給劉峰打電話,讓他找王震把車要出來。

  當日,王震和劉峰開著兩輛車來到倫河交警中隊,進院後,王震先是辱罵海倫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李永民,隨後對其拳打腳踢,要求其將扣留車輛放走。民警賈玉彬上前勸阻時,也被王震打了。王震私自將被扣留車輛放走後,畏罪潛逃。劉峰親自開車將王震送到青岡縣、明水縣等地躲藏,並為王震提供逃匿資金。


 

  壟斷市場:非『紅旗車』不讓進鎮

  為了壟斷水稻殼收購市場,劉峰指使朱振國、尤忠華等人,在倫河鎮公路上圍追堵截拉稻殼的貨車,以砸車窗、紮輪胎、傷人等暴力手段,限制其他人收購。

  2008年11月,司機任景太開著貨車送稻殼回來,劉峰指使朱振國、尤忠華等人,戴著白口罩,拿著鐵管、紮槍等工具,攔住貨車就開砸,並把任景太從車上拽出來,用鐵管打他的頭。他們聲稱:『以後這條路不許你走了。』隨後揚長而去。

  2009年水稻收割時,劉峰見有利可圖,便采取語言威脅、行動打壓等手段獨霸水稻收割市場。劉峰通過張明亮聯系到唐樹敏帶領的車隊,車隊到倫河鎮後,劉峰在這些車上都插上紅旗,強迫47臺收割機為其服務。然後劉峰讓尤忠華找王強等人,用威脅手段攆走其他的收割機。

  不僅如此,劉峰每天還會開著車巡視,一旦發現外來的收割機,馬上就趕走。

  強買強賣:萬元玉米只給4000元

  王震原為倫河鎮運管站工作人員,他卻利用職務之便,低價強買農戶的玉米。2009年1月,在孫寶不情願的情況下,王震把孫寶每斤0.45元收購的兩萬多斤玉米(價值人民幣10800元)買到手,然後他只給了孫寶一張寫著斤數的白條。後來,孫寶找王震要錢,王震僅給了他4000元。

  2009年10月,王震為壟斷水稻殼銷售市場,強行與倫河鎮七家水稻加工廠簽訂水稻殼收購合同,他以每噸150元的價格從水稻加工廠收購稻殼,再以每噸200元的價格把稻殼賣到望奎縣,非法獲利人民幣15070元。

  背景資料:

  劉峰惡勢力團伙的七宗罪

  劉峰,1972年3月3日生於海倫市倫河鎮護倫村,2004年3月5日因犯故意傷害罪、放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2008年6月30日被釋放。劉峰出獄後,通過各種關系當上了村委會主任。任村委會主任期間,劉峰指使他在獄中結識的朱振國在北安等地網羅團伙成員,逐漸形成了以劉峰、朱振國、尤忠華為核心,康影超、白海濤、高偉等人為骨乾,有20名成員的惡勢力團伙。

  該團伙在倫河鎮實施了妨害公務罪兩起,致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窩藏犯罪一起;賭博犯罪一起;非法拘禁犯罪一起;故意毀壞財物犯罪四起;尋釁滋事犯罪三起;強迫交易犯罪三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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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