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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乞討拘留5日 警方:脅迫乞討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2010-07-13 07:08:1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秦雷 王驍
東北網7月13日訊 日前,哈爾濱市公安機關會同市民政、行政執法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兩次大規模街頭救助流浪乞討人員行動,救助流浪乞討人員13名,其中成年人10名,未成年人3名。
據了解,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與市民政局聯系,會同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對哈爾濱市主要街道進行巡控。救助人員在道裡區哈藥路406號門前的公共汽車站旁,發現一名燒香乞討的老漢,將他送往救助站。在紅軍街上,救助人員發現了一對安徽籍老夫婦沿街乞討,經過一番勸說,二人決定放棄了乞討生涯,准備返鄉。在紅軍街88號門前,救助人員發現來自外地的一對父子,兒子患病,此人以前曾被救助站救助過,此次又來到哈乞討。經過勸說,父子二人同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並表示不再沿街乞討了。
救助人員還在宣化街上發現一個沿街乞討的老人,經勸說,這位老人也同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據了解,在哈爾濱市從事流浪乞討的人員主要來自安徽省、山東省、甘肅省和黑龍江省農村。警方表示,民政部門已設立專門救助乞討人員的專門機構,所有公民都有義務告知他們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凡是在繁華街路、重點地段的乞討人員,應及時勸離。凡是危害公共安全、阻礙交通、不聽勸阻的協助帶離。凡是反復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方式滋擾他人進行乞討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凡是脅迫、誘騙、利用他人乞討的,依法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