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4日訊 13日,記者從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根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對城市保障對象物業服務費用給予補貼意見的通知》,哈爾濱市將首次對城市低保戶等5類人員給予物業服務費用補貼。
根據《通知》,今後哈爾濱市物業服務保障對象應是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享受補貼的房屋應是保障對象所居住的非營業性居民住宅。其具體保障對象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建國前老軍人。物業服務費用補貼資金按照保障對象不同,由市、區兩級財政分別承擔。
另據介紹,物業服務保障對象的申報認定將采取與熱保對象申報認定工作並軌的方式。在區供熱主管部門對熱保人員進行補貼審核認定後,由區物業主管部門將同屬於物業服務保障對象人員的申報認定材料作為物業服務費用補貼申報認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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