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9日訊 日前,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上通過了《哈爾濱市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根據《方案》,哈爾濱市將從五個方面入手,全力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管理體制改革
明確基層醫療機構公益性質
《方案》明確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公益事業單位;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為群眾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明確政府負責保障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和其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使其正常運行。
人事制度改革
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競聘上崗
《方案》中對人事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合理核定人員編制、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妥善安置分流人員。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公開選拔、擇優聘任,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衛生技術服務人員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實行合同管理。對在編分流人員,采取系統內調劑聘用、實行過渡安置、鼓勵自謀職業、支持學習深造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
分配制度改革
群眾滿意度等與經費掛鉤
根據《方案》,哈爾濱市將以服務數量、質量、效果和居民滿意度為核心,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經費補助掛鉤。同時,建立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依據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管理崗位任務制定內部分配管理辦法,定期組織對職工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職工個人收入掛鉤,確保按崗定酬、按工作業績取酬。
保障制度改革
基層業務經費政府補助
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支出,由區、縣(市)政府根據其發展建設規劃統籌安排;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
藥物制度改革
基本藥物銷售零差價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省確定的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有關規定。基本藥物和補充藥由省統一網上集中招標采購、統一定價、統一配送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取消藥品加成,實行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零差率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