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多數城鎮居民醫保已到續保期 欠費仨月以上需重辦參保
2010-07-21 08:01:16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趙振宇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7月21日訊 記者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了解到,哈爾濱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法實施以來,參保市民逐年增多,目前多數已參保市民的醫療保險已到了續保期,參保居民在當期醫療保險待遇期內可隨時續繳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昨天,不少市民還撥通本報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開設的醫療保險諮詢熱線,詢問參保的程序和細節。有關負責人對城鎮居民醫保的新參保和續報相關問題進行了權威解答。

  新參保繳費三個月後享受醫保待遇

  據介紹,凡具有哈爾濱市市區城鎮戶籍的人員,均可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張,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以下簡稱『社區』)辦理參保手續,持繳費通知單當月到農業銀行網點(以下簡稱『農行』)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自繳費三個月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如當月未到農行繳費的,需回到辦理參保登記的社區重新進行繳費核定,重新計算待遇期。

  續保繳費中斷繳費期間醫療費全自付

  參保居民及家屬要注意醫療待遇期,確保在待遇結束前續繳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以免影響醫保待遇。如未按規定及時繳納醫療保險費,在待遇期結束後3個月內補足欠費的,補繳欠費2個月後方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欠費超過3個月以上的,需重新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原繳費年限不累計計算。

  據介紹,參保居民在當期醫療保險待遇期內可隨時續繳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參保居民務必在待遇期結束前30日內,持本人醫保卡,到原參保登記的社區辦理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核定後,當月到農行網點繳費。屬於低保對象、重度殘疾的居民、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辦理參保和續保手續時還需提供《低保證》、《殘疾人證》、《救助證》原件及復印件。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