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4日訊 7月初以來,哈爾濱市許多志願者主動加入全市整治行人違法過街行動中,這些志願者和協勤人員曾遭到一些不聽從勸阻行人的無理謾罵甚至推搡。哈爾濱市近日出臺的《加強中山路埃德蒙頓路城鄉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全文詳見本版下方)為這些無私奉獻者的權益提供了保障參考。
———志願者合法權益應得到保護。7月12日,在中山路與比樂街交口,65歲的夕陽紅志願者張大娘在勸阻一對違法過街的中年男女時,遭到男子長達20分鍾的謾罵和女子的推搡。在交警上前勸阻未果的情況下,張大娘撥打110報警。派出所民警到現場後,男子停止謾罵,並矢口否認二人的不文明行為。民警進行調解並對其進行口頭教育後,交警對二人分別處以10元罰款,但二人拒絕向張大娘道歉,遭到路人譴責。
據南崗交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劉洪斌介紹,自開展對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以來,多數行人能夠服從交警指揮,但少數人不尊重志願者或協勤人員。7月初以來共發生了5起類似事件,但最終都是不了了之。這些志願者的積極性受到了挫傷,合法權益也未得到應有保護。
———『警哨』替代『小喇叭』。《通告》中規定,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人行過街天橋或人行橫道通過,禁止隨意橫穿道路或者在機動車道內行走;行人在通過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通行,禁止違反信號通行規定通行。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處罰。對阻撓、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劉洪斌表示,《通告》中提及的是執法人員,但對志願者和協勤人員遭到無理行為的處理提供了參考依據。同時,他還建議出臺相應地方規章以保護這些參與公益活動群體的合法權益,提高大家共同參與交通管理的積極性。
近期,該中隊還將借鑒其他城市做法,用『警哨』替代協勤人員手中的『小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