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4日訊(吳殿峰 記者 高長利)8月4日,省環境保護廳出臺汛期水體環境質量監測方案,嚴密監視松花江等流域水質狀況,預防洪澇災害引起的污染事故,確保全省人民生活飲用水安全。
方案提出,在8月10日前,全省所有涉水的國、省控監測斷面都要開展監測工作。松花江省界監測斷面由肇源環境監測站承擔,監測頻次每天不少於6次。其它流域監測工作由屬地承擔。
省環境保護廳要求,各市地環保部門要與屬地防汛部門聯系,密切關注當地汛情,做好應急監測的准備工作,一旦當地發生污染事故,要及時跟蹤監測特征污染物,加大監測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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