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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冒充個人賣房屬違規 低收高賣利用委托公證吃差價
2010-08-06 09:25:5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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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6日訊 中介公司冒充個人與房主交涉,賣出高價後房主卻不知道。』日前,記者從市內部門律師事務所調查得知,時下很多房屋中介簽訂房產委托公證後,利用辦理委托交易後買賣雙方不用見面的空子,從中賺取差價。市公證部門提醒市民:辦理房產委托公證時,最好設置條款提防中介隨意延時或暗地裡加價售房。 『我想請教一個關於房屋買賣的問題,我有一套房子出售,一位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冒充個人與我交涉,並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合同時她稱因資金周轉困難暫時先不過戶,要求先到公證機關對這份合同進行公證,等資金可以周轉了再過戶。』日前,在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的諮詢臺前,50多歲的富先生向律師提出了自己在售房時遇到的疑問。律師表示,該中介人員的誠信已經出了問題,因此不應予以相信,更不應該再委托其辦理房產交易的任何手續。

  近日,記者從市內部分律師事務所調查得知,隨著本市二手房交易量呈現上昇勢頭,市民與房屋中介的糾紛案件也不斷增多:個別房產中介打起了房產委托公證的主意,趁機撈一把。那麼,為何中介能從中賺到差價?律師告訴記者,按照有關規定,中介不許賺取委托代理人房產差價,但有的中介以辦理有關房產手續為借口,讓很多不懂有關程序的房主辦理了委托公證書,然後房產中介利用辦理委托交易後買賣雙方不用見面的空子,將房價抬高後賣出,賺取差價。

  為此,市公證部門有關人士提醒,為避免中介拖延售房時間或賺取差價,可在辦理房產委托公證時注明銷售時間或房價。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