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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物業管理將重大改革 物業費指導價或調整
2010-08-07 06:55:03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於志華 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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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7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有關部門了解到,今年哈爾濱市將對物業管理體制實施重大改革,構建以區為主的管理體制。有關部門已開始對物業收費標准進行重新測算,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或將調整。

  據了解,1998年哈爾濱市物業管理收費開始實行政府定價,普通住宅小區收費標准為使用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25元至0.3元,非普通住宅房屋(單體樓)為0.1元至0.15元。去年4月,哈爾濱市出臺《物業服務收費暫行辦法》,采用2006年的測算數據確定了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22元—1.1元的物業收費指導價格。該指導價低於沈陽(0.5元—1元)、長春(0.3元—1.5元)等省會城市,也低於哈爾濱市所屬部分縣(市)的最低物業服務收費標准。目前,最低收費標准尚志市為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25元,雙城市為0.24元,依蘭縣為0.3元。

  據了解,《物業服務收費暫行辦法》將普通住宅小區環境設施設備狀況與物業服務收費等級直接掛鉤,提出了非常高的硬件標准,很多小區無法達到要求。同時,物業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很難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導致《辦法》落實情況並不理想。截至目前,哈爾濱市僅有7.2%的物業項目進行了價格調整。從去年年末哈爾濱市物業服務收費統計數據看,收費標准在0.3元以下的佔57.8%,仍在繼續延用12年前的收費標准致使物業行業陷入舉步維艱的地步。

  據介紹,近年來哈爾濱市物業行業平均每年虧損5000萬元左右,發展後勁嚴重不足。物業企業為了維持運營采取減少投入、降低服務標准的做法,導致服務不到位,群眾意見很大。另外,物業企業入不敷出,致使物業企業棄管現象增多。由於收費過低,沒有企業願意接管,居民正常生活難以保證。

  據市房產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有關部門將本著『質價相符、平等協商、保證運營』的原則,對哈爾濱市目前居民小區物業收費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並重新測算,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或將調整。

責任編輯:連冬雪